穆棱市法院十项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23.08.2017  22:53

    为落实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七大工程”部署,实现“五个一流”目标,穆棱市法院以十项工作机制,推进审执工作。截至今年8月22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49件(含旧存123件),办结1585件,结案率74%,无超审限案件、无认定责任错案、无新上访案件,案件质效明显提升。

    推行例会制。改革内设机构,成立审判中心、监督管理中心、执行警务中心、政事保障中心后,为及时处理改革之初,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审判力量游离,强化协调管理,实行由各中心主任暨分管院长主持的各中心每天早晨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理顺了立案、送达、审判、执行、监督、保障各环节的配合与制约关系,保障全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推行通报制。为传导压力,增强全体干警危机意识,变压力为动力,该院实施工作通报机制。对全体审执人员结案数、结案率、调撤率、执结率等绩效实行“日跟踪、周排名、月通报”工作机制,时刻提醒并督促排名在后的人员加油干;对院长安排的工作随时跟踪,制发督查通报;对案件质量问题,每月制发案件质量通报、法律文书评查通报、判决案件重点监督评查通报。所有通报均纳入全年考评。

    推行责任制。为确保“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的真正落实。该院强调谁的案件谁决定,谁负责。院庭领导依法行使监督权,但不代行和干涉审执人员对案件独立思考、分析和判断权。让全体审执人员丢弃拐杖,独立决断,自己担责。员额法官们自主意识明显增强,自学、请教、研讨的氛围浓厚。更审改判率同比降低了66%。

    推行竞赛制。为营造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该院创设竞赛机制,开展了优秀法官、优秀法官助理、优秀书记员的“三优”竞赛和精品案件、精品法律文书、精品庭审直播的“三精”竞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练,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实质性的提高。

    推行评审制。为了使审判质效考核能够更公平、更科学地反映审执人员的工作成绩,从而更好地奖勤罚懒,该院强化评审机制的实施。通过各种通报数据进行考评加减分。与此同时,考虑要克服通报及考核的机械性及改革的不完备性和新问题的不可预见性,院党组坚持实事求是,视具体情况酌定评审,以确保绩效考核更科学、公正、合理。

    推行示范制。院庭长深入审判执行一线,带头多办案、办难案,为其他法官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使高素质的审判资源进一步得到开发。今年截至8月中旬,院庭长结案802,其中院领导结案230件,都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审判任务基数。

    推行会战制。通过招录新人和人员整合、职责核定,为员额法官配强了审判辅助力量,解决送达、排期和记录人力不足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审判工作“百日会战”,结案率4月份仅为41%,7月份提升至76%,开展“零点”、“利剑”、“春雷”三次执行会战行动,执行回款400多万元。

    推行倒查制。通过各种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发现案件在审判和执行中的问题,纠正错案,追究责任。一是通过对申请立案的接待和听证工作,发现和改正案件瑕疵;二是强化信访接待和对信访问题的分析甄别,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错误,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强化执行案件信息反馈,通过对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发现裁决本身存在的错误,从而尽早启动再审程序;四是通过定期的案件质量检查和对判决案件重点监督评查发现案件质量问题,予以纠正;五是通过对更审改判案件的剖析,发现错误,及时补救和追责。倒查机制的实行,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促使法官努力减少案件质量问题,坚决防止错案发生。

    推行督办制。以督办机制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运转,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一是对于院领导部署的工作,要在24小时之内跟踪问效,反馈落实情况;二是领导过问的信访案件,承办人要在24小时内汇报办理情况;三是对院、庭长依法定职权监督的案件,承办法官要在24小时之内反馈情况。四是对于纪检监查部门依职权调查的事项,相关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情况。

    推行全员制。在激发入额法官工作激情的同时,注重调动未入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一是把行政人员尽可能地安排在执行警务中心兼职做一些执行辅助工作,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发挥每个人的工作潜能;二是将未入额法官充实到执行实施工作、信访接待、送达指导等工作,通过适当的岗位调整,让更多的老同志工作舒心、热心,发挥潜能。三是在工作绩效的考核上,分层级对全体干警进行考核,让人人肩上有指标,人人工作有任务,人人考核有评价,人人工作有盼头,让全院干警都积极行动起来,合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