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纪检部门向全院干警发出“提醒告知书”

01.09.2017  01:18

    近日,红兴隆农垦法院纪检部门针对近期本院纪检信访案件增多、案件质量不高、工作纪律不严等问题向全院干警发出《全院干警提醒告知书》。

    提醒告知的主要内容:一是审判执行人员不按规定送达或不按日期送达法律文书;案件审理、执行期限过长;未严格按照“参与分配”规定执行;对查封、扣押物品表述不明、不细; 案件质量存在瑕疵;法律文书质量不高;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未能一次性书面告知。二是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未能认真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举报人提出的异议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不深入反思和力行整改;对院纪检部门要求其协助调查的信访举报案件不重视、反馈不及时。对检察机关的调查思想马虎,重视不够,未能及时整改补救。三是部门领导工作不负责任,作为庭长及办案人,未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机制,对上应付、对下放任,责任意识不强,监督不到位。四是个别干警仍存在“冷硬横”“吃拿卡要”“慵懒散奢”,违反廉政纪律,危害法院形象等问题;仍存在迟到早退、工作不认真负责等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纪检部门要求全院干警对提醒告知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引以为戒,防微杜渐:一是要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二是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程序法。三是立即开展自查活动,对自己所办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检查、补救,做到规范化并及时归档。四是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当事人的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好其诉求。五是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审执工作的监督。六是严以修身,遵守审判职业道德,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杜绝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滥作为、不作为。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抵御腐朽思想能力;通过反面警示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以律己,严守党纪,切实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八是要振奋精神,勤勉工作,负重前行,重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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