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执行《禁酒令》

26.01.2018  14:31
  “下发该通知并提出要求,对通知精神跟进督察,特别是酒驾问题绝不能在检察系统发生!”省院徐明检察长日前在最高检最新出台《禁酒令》文件上作出了重要批示。   最高检修改后《禁酒令》包括“六个严禁”,即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牡丹江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禁酒令》内容。纪检组在本院党员微信学习群和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宣传,要求全市两级院应当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本着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确保公务活动严肃性的原则,派员到市区20余家餐饮饭店和基层院开展督察检查。截止目前,已到开展明察暗访26次,未发现检察干警存在上述违规违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