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居民生活用气拟实行阶梯气价

17.12.2015  18:45

2.80元/立方米确定为第一档气价

    

16日下午,哈市发改委举行了实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拟将现行居民气价2.80元/立方米确定为第一档气价, 拟将第一档气量确定为每户每年288立米(含)以下,实行阶梯气价后,98.88%的居民不增加任何用气支出。与会听证人员对听证方案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哈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

   实施范围

  2014年哈市市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为138万户以上,此次阶梯气价的实施范围,拟确定为哈市市区(不含阿城区、双城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

  对因家庭户籍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气量增加的居民用户:

  在5人基础上,按照每增加1人、年增加55立方米用气量的方式增加第一档气量基数。

   拟以年度作为1个计价周期

  阶梯气价拟以年度(12个月)作为1个计价周期。一个计价周期中的居民用户用气量,按相应各档气量及价格计收气费,用气量在计价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对变更或注销用气户名的居民用户,变更或注销之日前发生的不满一个计价周期的用气量,均依据一个计价周期的相应气量额度、按实际发生抄表气量计收各档气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