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五措并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7.09.2017  22:48

    为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庆法院坚持“五措并举”,即依靠党委领导,向市委呈报了《关于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报告》,市委书记韩立华审阅后批示“请政府办、法制办配合,按要求组织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并在庭前充分准备”为该制度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依靠政府支持,大庆中院和市政府联合制定《大庆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法治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扩大实施效果。

    依靠调研推动,大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深入各县区走访调研,与各县区主要领导达成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增进司法执法之间的联动互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共识,争得各县区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依靠培训指导,与市政府联办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班,主管行政审判工作副院长顾双彦围绕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的案件类型、出庭前的准备、不出庭的后果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讲解,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认知度和主动性。

    依靠制度规范,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明确出庭规则和要求;细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台账内容,客观全面记录出庭情况;坚持政府和法院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解决行政争议;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件公开审理和庭审旁听制度,使案件审理公开化、透明化;坚持每月发布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并送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大庆市政府法制办及县区法制办,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坚持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反映行政机关及负责人在应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

    这五项举措推动大庆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升。全市法院1-8月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8件,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出庭应诉117件,出庭应诉率为79.1%。其中1-3月出庭应诉率38.1%,4-5月出庭应诉率88.6%,6-8月出庭应诉率100%。

    二是促进矛盾纠纷彻底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实现“告官见官”,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充分认可,有效化解了矛盾。市法院审理原告韩某、郑某等8人诉肇州县政府房屋登记案件过程中,肇州县副县长依法出庭应诉,在庭审中积极答辩,对原告诉求充分回应、解释,8原告通过法庭调查和被告答辩,对被诉行政行为有了重新认识,当庭表示撤诉,案件得以优质高效地解决。

    三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出庭应诉工作,显著提升了应诉技巧和举证质证能力,使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掌握到第一手资料,了解到行政执法一线的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利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审查和监督程序更加规范,增强依法行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