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今明两年投资30亿 开扩建4处机场

24.06.2014  15:17

  今年以来,我省受能源工业出现负增长等因素影响,经济增速回落,下行压力加大,日前,省政府公布了正在实施和今明两年进一步采取的促进经济稳增长65条措施。措施涵盖交通、农业、工业、经贸等多个方面,推动全省经济稳定增长。

  交通: 530亿元建设重点铁路项目

  今明两年投资530亿元,续建哈齐客运专线、牡绥铁路扩能改造、同江跨境铁路大桥项目,开工建设哈佳快速、哈牡客运专线等一批重点铁路项目,实施哈尔滨既有站改造工程。

  今明两年投资270亿元,新改扩建国省干道5478公里。加快建三江至黑瞎子岛等高速公路建设,新开工伊春至齐齐哈尔高速北安至富裕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启动哈尔滨至黑河一级公路兰西至北安段建设项目。建设农村公路约6000公里。

  今明两年投资30亿元,开工建设哈尔滨机场扩建工程和建三江、五大连池、绥芬河机场。

  投资30亿元,开工建设哈尔滨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和二期工程;投资160亿元,改造供热老旧管网6925公里;投资10亿元,建设哈尔滨、牡丹江智能公交系统;投资35亿元,实施大庆庆东新城北部地区市政基础设施迁建等市政工程建设。

  住房:今年新开工保障性住宅15.44万套

  今明两年投资494亿元,实施三江干流、8条主要支流治理和界河防护工程;实施三江平原灌区、尼尔基引嫩扩建配套灌区和松花江干流沿岸灌区农业灌排工程;实施鸡西、七台河市引水和穆棱奋斗水库等工程。

  筹划组织对投资者有吸引力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进行市场化招标。投入60亿元,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投入8.5亿元,对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安排17亿元,进行兴凯湖环境整治。

  今年投资300亿元,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5.44万套,续建28万套,竣工16.5万套;2015年将增加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数量。

  农业: 8亿元专项支持绿色食品产业

  今明两年投资270亿元,建设亿亩生态高标准农田,完成1800万亩建设任务。实施绿色食品精品发展战略,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7200万亩以上,打造全国“绿色、有机、无公害、寒地黑土”食品基地。

  省政府每年安排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7月底前,省绿色食品常设交易中心在哈市建成开业,开办100家黑龙江绿色食品旗舰店、3000家独立品牌连锁店,进入主流超市,推进企业网络营销。

  工业:排名前20名服务机构奖30万元

  对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在煤电油气运保障等方面优先支持;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重点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新增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省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对占工业经济总量比重大、产业关联度高的重点困难企业,按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

  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在全省排序前20名的创业载体运营单位、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省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煤矿:42所医院全部移交地方

  省政府多渠道安排30亿元缓解龙煤集团流动资金困难。7月底前,将“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管理)和42所医院全部移交所在地政府,医院享受公立医院政策。省级融资平台为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四煤城棚户区改造提供融资支持;省政府对四煤城区级财政出现的欠发工资等困难提供5亿元财力保障支持。省财政安排1亿元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治理。

  旅游:新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奖200万

  对投资1亿元以上新建旅游景区项目(不含土地相关费用),按固定资产投资额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评为国家3A、4A、5A级旅游风景区,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新增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养老:今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2万张

  各级政府建立专项补贴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014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27张。注重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与社会保险政策合理衔接,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运营补贴标准每月每床提高到100元。

  通讯:今年新建通信基站1.5万个

  开放政府公共资源,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数据中心项目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1%给予补助;信息应用系统和增值业务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今年省财政安排专项支出6000万元,支持信息产业建设。

  今年新建1.5万个通信基站。通信基站环评审批由两次改为一次,由省级下放到市地环保部门,审批时间缩减2/3。

  我省支持文化发展奖励政策

  ●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评定为文化品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评定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70万元;

  ●认定为国家动漫企业、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获得国家政府奖或国际大奖的原创文化产品,获得出版部门版号正式上线运营的网游研发企业,连续两届评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新设立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文化创意企业,依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