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以生态保护和产业 建设为核心 走出一条质量高效益好 全面发展的振兴之路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以生态保护和产业
建设为核心 走出一条质量高效益好
全面发展的振兴之路
——在2016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杨国亭
(2016年4月1日)
同志们:
现在通报2015年全省地方林业系统工作完成情况,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关于2015年全省林业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地方林业系统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作为,开拓进取,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林业改革全面推进
国有林场改革正式启动,省林业厅成立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小组,组织召开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培训会议,完成了国有林业情况调查与统计审核工作,在国家林业局的指导下,准确把握中央改革精神,多次深入基层进行摸底调研,并到省外进行了学习考察。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任务,确定了保生态、保民生的改革底线,制定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已复函同意我省改革方案,近期将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到各地。与此同时,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明晰产权率达99.8%,确权发证率达98.4%,分别同比增长了0.2和0.6个百分点。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493家,其中有16家合作社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6个县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中药材和特色经济种植补贴试点进展顺利,试点面积已达10.9万亩;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建立林权抵押贷款新机制,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共同推进林业融资业务开展,全省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7.8亿元。
(二)造林绿化取得新突破
全省共造林160.6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完成60.67万亩,封山育林完成100万亩),是计划任务的128.54%。强力推进科尔沁沙地百万亩治沙造林项目,完成治沙造林15.5万亩。大力开展治沟治坡、完善小流域建设,完成小流域治理105个,水打沟治理330个,江河库渠绿化680公里、面积1.64万亩。突出抓好身边增绿工程,绿化村屯1668个、面积3.05万亩,绿化公路近1700公里、面积2.56万亩,城市郊区绿化29块、面积2883亩,“三项”绿化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拓展生态经济林发展规模,积极营造生态经济林4.54万亩,完成退化林分改造2.5万亩。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义务植树基地933个,完成义务植树4380万株。完成育苗生产面积14.7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55%,培育可供2016年造林的各类苗木6.4亿株,采收各类林木种子42.8万公斤,保障了全省造林绿化种苗供应。
(三)林业灾害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稳步提升,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强化森林防火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了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高度重视预警监测,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兵力靠前驻防,把主要兵力靠前驻扎到车辆难以通行、火情易发的危险区域,确保有火就近出动。采取重兵扑救,迅速控制火情,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94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87起,较大森林火灾7起。卫星热点及时反馈率和火灾当日扑灭率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07‰,远低于国家标准,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全省森林资源安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监测报告制度,增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500余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及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60.8万亩,防治304.3万亩,无公害防治作业面积295.4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1.9%,成灾率仅为0.09‰。
(四)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力度持续加强
强化重大工程征占林地审批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大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重大工程建设征占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先后组织协调会、推进会、沟通会20余次,共审核审批全省使用林地项目259个,总面积3040余公顷,最短批复时间仅5个工作日,平均不超过10个工作日,比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减少了一半。圆满完成了全省第九次资源连续清查工作,按时向国家提交了清查数据资料,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全面完成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共排查违法违规案件7414起,处理1267人,收回林地2689.3公顷。强化林政执法工作,针对我省个别地区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突出的实际,抽调专人对10个县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毁林、盗伐等案件170起,并及时移交当地政府依法严惩,同时,加大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冬季行动”、“打击破坏林地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雷霆行动)”、“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野鸟五号行动)”,均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445起,其中刑事案件489起,林业行政案件956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002人。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显著
保护区建设投入力度持续增强,为国家级保护区争取资金4700万元,争取省里投入2000万资金用于15处有发展潜力的省级保护区建设,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东北虎、豹资源补充调查,填补了我省在这方面工作的空白。深入调研、破解野生动植物保护难题,完成了《关于我省驼鹿及栖息地保护的视察报告》《黑河、大兴安岭野生动植物保护调研报告》,协助国家编制了《全国东北虎保护行动规划》,制订了《黑龙江省东北虎专项调查实施方案》。强化野生动物疫情监测防控,成功举办了第十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技术培训班,编写了《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监测报告》。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在各类媒体上多次报导了《我省东宁县发现野生东北豹》《哈尔滨飞来红嘴鸥》《小北湖保护区发现野生东北虎》《好山好水鸟兽归》等多篇新闻报道,并引发了良好反响。
(六)林业产业建设有力推进
全省林业产业重点项目达21项,累计完成投资22.22亿元,林业产业亿元以上建设项目67个,累计完成投资166.96亿元。全年林业总产值1650亿元,同比增长11.5%,高于全省其他十大产业3.8%的平均增长水平,排名全省第三位。产业结构已由单纯的木材加工向林下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多元化产业发展。依托我省林业的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与中国诚通集团联合签定了生物质能源建设协议,总投资35.8亿元;与国药集团合作,就北药研发和规模化种植加工基地建设达成协议;与吉林北药集团合作,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北药种植加工;与江北太古建筑材料大市场合作,组织全省木材加工企业进驻,打造产业集群。
(七)林业支持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对上积极争取林业政策及资金支持,全年争取各项补助资金27.6亿元。完成了《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地方林业纳入国家天保工程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千万亩造林绿化规划(2016-2025)》的编制工作。全面启动了我省地方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地方林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向国家林业局提报了我省《关于“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的报告》,提出了8个重大项目,包括22项重大工程,总投资约为345亿元。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与省财政厅、省森工总局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林业贴息贷款落实管理,2015年度林业贴息贷款总额14.71亿元,组织完成申报2016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117个,申报贷款总额35.06亿元。加强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利用国家投资360万元,建设27个标准化林业站,林业站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八)生态旅游发展成效显著
加大森林公园建设力度,全省森林公园已发展到62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4处,经营总面积发展到54.51万公顷。全省森林旅游客流量达到697.8万人次,同比增长6%。森林公园旅游收入6.25亿元,同比增长14%。积极争取将我省国家级森林公园列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国债项目)的支持范围,积极协调省发改委振兴办,把我省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大小兴安岭接续替代产业2016年生态文化旅游设施建设专项。以“生态之旅,醉美龙江”为主题,筹备并参加了2015年中国森林旅游节活动,并获得最佳组织奖、最佳组织观摩奖、最佳免费门票组织奖。科学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大力发展湿地生态旅游,编制了《黑龙江省湿地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确定了我省湿地旅游发展总体思路,成功举办黑龙江湿地论坛,完成旅游产品推介等相关系列活动。新增国家湿地公园11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是新建湿地公园数量最多的一年,国家湿地公园数量从41处增加到52处。发布了我省湿地名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通过率达100%。
(九)林业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争取国家级科研、推广项目12项,项目资金1304万元;争取省财政科研、推广项目补助资金1080万元,实施项目35项。启动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示范项目,共组织实施科研、推广项目102项,组织完成2015年度省级科技奖的初审和推荐工作,省林业厅获省科学技术奖4项。完成“我省西部种子资源建设库与利用关键技术”,以及林下经济发展中所需要的应用成果等14项科研项目的鉴定工作。制定发布省级地方标准21项,新起草国家行业标准2项、省地方标准31项,申请专利9项。成功举办哈尔滨市湿地植被恢复学术研讨会、第六届海峡两岸森林保育经营学术论坛、“家的温馨、节日的问候”主题会员日学术报告会等多项学术研讨活动,结合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荒漠化宣传日等主题,大力推进林业科普宣传,切实提高林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公众生态意识。
成立了黑龙江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承担全省森林吸收二氧化碳能力监测测算工作,完成全省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开展了泥炭沼泽碳库外业调查,对全省泥炭沼泽及其碳库资源的分布、储量进行了分析评价,调查总面积314万公顷。强化林业信息化建设,完成省林业厅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成为我省林业对外宣传和服务的重要窗口,编制《黑龙江省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建设规划》和《“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通过网站、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十)林业法治和宣传力度持续增强
完成《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修改、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相继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我省更好地保护利用湿地资源提供了法律保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启动《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现已完成草案起草和省内调研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编报黑龙江省林业厅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累计完成行政审批1413件。扎实开展林业宣传工作,围绕国有林场改革、造林绿化、森林防火、产业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林业的社会影响,全年在中央及省内主要媒体刊(播)发林业新闻稿件200余篇。黑龙江湿地恢复、三江湿地退耕还湿、兴凯湖自然保护区湿地补偿、为迁徙鸟类投食、齐齐哈尔森林公安局破获走私熊掌案、东宁县发现东北豹、小北湖保护区发现东北虎等新闻,先后在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媒体报道;在国家林业局举办的“林业站好新闻”征文摄影活动评选中,我省林业站选送的作品分别获得通讯类一等奖,图片类二等奖,消息类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好成绩。
2015年,全省地方林业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集中精力抓了一些大事,做了一些实事。在看到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省林业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保民生的压力依然存在,林业的经济总量依然偏小,国有林场职工收入依然偏低,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还不到位,争取林业产业发展政策方面仍需努力。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全省林业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二、今年林业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2016年全省地方林业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围绕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总要求,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大力推进五项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强化林地、湿地资源保护,推进林业产业深度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新突破,全面提升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完成造林102万亩,治理沙化土地6.8万亩,恢复湿地面积15万亩,抚育森林160万亩,森林防火力争实现“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要控制在2.7‰以下,全省林业产值力争达到1800亿元。为此,要切实做好以下6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各地要按照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改革工作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落实。一要成立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二要制定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按国有林场管理事权,制定市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各地方案申报审批工作。三要制定本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改革任务,落实推进责任,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四要进一步核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总量,产权关系,原人员编制和债权债务等情况,最大限度的通过改革解决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不能留下后遗症。同时,在改革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几个关键问题:一是认识问题。这次改革将触及到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是一次激活我省林业发展的深度变革,对此,各地要切实把握机会,机会不多,机会难得。二是方向问题。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以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为目标,推动“两个转变”,推进政事、事企“两分开”,在正确的改革方向上,允许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三是重点问题。解决国有林场定性、人员定编和确定改革经费的“三定”问题,按事权明确属地改革经费的兜底责任,中央是一次性补贴,保障要在地方。四是协调问题。省级政府负总责,建立责任共担的推进机制,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具体操作在属地。五是稳定问题。推行定编不定人的改革方式,相对稳定原职工工作岗位,确保人员不下岗、有饭吃,最大限度地实现林业职工对改革的殷切期盼。在抓好国有林场改革的同时,各地要继续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全面增强林业发展动力。
(二)以五项绿化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全省百万亩林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开展造林绿化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美丽龙江”建设,加快建设生态强省,要实施好以“封住青山、保住林带、锁住沟河、护住村屯、堵住风沙”的五项重点绿化工程,与国家启动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和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力争5年完成造林500万亩,逐步实现“打造生态银行、发展绿色储蓄、致富职工百姓、建设美丽龙江”的奋斗目标。2016年是该项工作的准备和启动之年,各地要创新举措,积极推进,确保实现全省年度计划造林102万亩的目标。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造林规划,确保造林时间、地块、苗木、资金、责任“五落实”。二要推行造林新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引入企业或利用社会资本进行造林,并给予优惠政策,探索政府给造林企业或个人核发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产权明晰的《林地经营权证》,为造林经营者林木采伐,林权流转创造条件。三要注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鼓励林场职工组建造林经营实体或合作组织,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营造红松坚果林、榛子林等经济林,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为林场职工就业开辟渠道。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调动农民参与造林积极性,为农民就业增收创造条件。四要保证造林质量。把确保造林质量贯穿于造林绿化全过程,突出苗木选育和造林质量,切实加强指导监督,确保造百万亩林,绿百万亩青山。
(三)守土有责,深入开展全省林地、湿地清理工作
由于多种原因,我省有许多的林地、湿地陆续被违规开垦,长期种植农作物,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林地、湿地清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省林业厅制定了《全省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此次林地、湿地清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加大力度全力推进清理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开垦、侵占林地、湿地等破坏行为,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湿地资源。一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相关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应清理回收地块的相关信息。二要制定相应的清理回收措施,切实开展清理回收工作,同步制定还林规划,并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三要在年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全省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林地、湿地清理要与国有林场改革有机结合,以有效的林地、湿地清理来保障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切实解决生态建设用地不足、林业发展资金短缺、林业职工就业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四)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林业资源管理
保护好森林和湿地资源,对保障我省乃至东北亚的生态安全、维护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过去一年,我省在保护森林和湿地资源方面不断加大管控力度,但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毁林开垦、毁林种参、乱砍滥伐、破坏湿地的现象又有所抬头,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国家林业局对此十分关注,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严厉惩处。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清形势,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工作。一要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流失数量。二要严格林木采伐管理,开展森林采伐限额检查,针对一些地方集体林无证采伐和不按采伐证采伐的现象,要切实加强管理,坚决杜绝。三要加大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开展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建设和伤害补偿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我省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全面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春秋两季候鸟迁徙期,要开展好全省保护督查行动,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推动设立禁猎期、禁猎区工作。四要加大打击力度,各地森林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好打击“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乱捕滥猎伤害野生动物和非法侵占林地等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
同时,针对全省破坏资源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有效制止遏制各种破坏资源行为,弥补地方林业资源监管机构缺失,按照国家林业局有关要求,省林业厅拟成立黑龙江省地方林业资源监督稽查办公室,负责全省地方林业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省地方林业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案件稽查和督办,对地方林业发生的重大破坏资源案件进行查处。
(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中经济
我省是林业大省,森林资源丰富,产业发展潜力巨大,林业总产值已连续5年增幅在15%左右,列入了全省十大产业建设,但由于长期以来林业资源产权配置不合理、市场融合度低、管理体制复杂、基础设施落后等原因,林业经济总量依然偏小,产业集中度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整体效益低下,没有充分发挥出林业的比较优势。
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去年,陆昊省长在东北林业大学调研时曾提出:要充分发挥我省22万平方公里森林资源优势,除利用生态保护、观赏功能、发展旅游之外,怎样更好地把我省林业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为此,省林业厅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形成了全省林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有关建议,向省政府作了汇报,并得到省领导的认可。今年,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各项经济工作部署,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龙江振兴根本之策,把上项目扩增量作为“一号工程”。各地对此要高度重视,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切实把林业产业发展摆到重要位置,作为中心工作抓好、落实好。一是组织召开全省林业产业推进大会,各地要认真梳理有价值的林业产业项目,细化产业项目规划和方案,明确哪些项目能做,在哪做,具有什么资源优势等具体细节,让企业有信心来投资,同时,要进行科学的项目收益分析,使企业有投资的动力。二是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解决制约林业发展难题,研究如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发展林业产业,最大限度发挥资源优势。三是积极改善林业发展体制机制,要转变计划经济的旧式思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性地拓展产业融资渠道,组建“黑龙江省林业产业发展基金”,整合全省林业产业资源,加大林业产业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四是按照此次会议部署,切实加大林地、湿地清理力度,为林业产业发展腾出空间。五是加大林业科技创新和科研投入,引导科研成果转化,密切与产业发展对接,以技术创新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做大做强我省食用菌、林果、北方道地药材种植加工、野生动物驯养与利用、山野菜、生态旅游、对外合作、森林康养等重点林业产业项目建设,争取用5-10年的时间,把林业总产值提高到5000亿元以上,成为全省重要的主导产业。
(六)努力争取,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并写入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稿。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生态安全工作时强调:“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搞好城市周边绿化,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搞好城市群绿化,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目前,全国已有97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我省双鸭山市在2008年申请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编制了《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2011年通过了国家林业局专家组评审,目前还没有验收。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各地对此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提早申请,争取纳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范围。希望双鸭山市尽快申请验收,同时,基础较好的伊春、牡丹江市有这方面意愿的,还有的县(市)也有这方面想法的,都要积极努力争取,抓住有利契机,与国家相关部门搞好对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下一步,省林业厅考虑建立专门组织,着重抓好这项工作,力争使我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新突破。
以上六项重点工作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新时期林业建设的科学决策和部署,对维护生态安全,提升民生福祉,使林业与全社会一道步入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因此,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夙夜在公的责任担当,精准发力,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做好重点工作的同时,也要全力抓好以下林业长远发展工作:
(一)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切实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在全球气候变暖、资源短缺、生态危机日益突出的今天,森林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位越来越突出,如何保护并利用好森林资源不仅关系到生态建设,也是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问题。目前,通过森林可持续经营,合理保护、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在国际上已达成一致共识。我们要认识到,森林是再生资源,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是可行的,只要我们端正森林的经营思想,处理好保护、培育和利用之间的相互关系,掌握可持续经营理论和做法,就能够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森林资源。近两年,我省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今年我们要继续加大推进力度,一要抓好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区建设,去年,我省与东北林业大学合作开展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区建设项目,确定了16个县20个林场、24处示范区、设立示范林256块,各示范区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抓好落实,保证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并抓出成效。二要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结合国家确定的哈尔滨市直等七个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要编制好试点单位森林可持续经营实施方案,以科学、严谨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试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以推广,切实提高我省森林资源的总量和质量。
(二)利用市场化融资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助推林业建设和产业发展
发展林业产业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长期以来我省林业发展存在着市场意识不强、市场化体制机制不健全、营销力度不足、与资本市场合作不够等问题。各级林业部门对此要深刻认识,切实摆脱计划经济的旧思维,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深入探索林业发展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投融资渠道,加强与资本市场融合,与银行、社会资本进行多元化合作。推进组建“黑龙江省林业产业振兴发展基金”,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已决定一期出资5亿元,引导社会资本20亿元,搭建林业产业基金平台,用于投资全省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和林下经济项目。各地要用市场化机制选择有竞争力的企业,用市场化机制逼出我省林业发展的竞争力,促进社会生产要素向林业产业流动。要通过有效的政策、良好的平台和高效的服务,汇聚市场资源、要素,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构建一流的林业产业发展环境。
(三)强化科技融合创新,不断提升林业科技信息化水平
林业的长远发展必须激活自身发展的内在动能,必须不断与新兴科学技术相融合,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上取得新突破。各地要高度重视林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林业”平台建设,结合信息化手段转变林业管理方式、经营方式和营销方式,整体提高林业水平,完善林业资源监管和保护措施,精准提高森林质量,特别是在林业产业发展上要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林业产业电子商务模式,开发林业专属电子商务平台,注重并提升林产品经营和销售水平。要加大林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普及力度,帮助林农掌握更多林下经济技术知识,改变以往粗放的经营方式,增强创新、创业意识,延长林业产业链条,提升林业产业素质和产品附加值。
(四)加强对外合作,扩大林业发展空间
要坚持互利共赢的开发战略,扩大对外合作,增强我省林业实力,提高林业产业竞争力,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参与林业国际合作。林业对外合作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开拓创新,建立“互利共赢”的新型合作关系,各地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完善龙头企业的融资互助和信用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资本运营,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大型跨国企业集团。要加强与周边国家合作,研究推出跨国生态旅游项目,不断扩大旅游规模,拓展新的旅游线路。要积极推进并做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林业合作大项目建设,特别是针对俄罗斯等具有巨大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的国家,要及早谋划,加大投资,在林业劳务、科技、木材加工和森林旅游等多个领域,加快推进更广泛的对外合作,切实提升我省林业发展空间。
(五)加强林业新领域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林业发展潜力
各地要与时俱进,在林业各项新领域内加强建设步伐。一是积极推进全省林业碳汇工作,加大林业碳汇宣传普及工作,研究制定全省碳汇造林计划,开展好全省碳汇计量监测试点工作,推进全省碳汇计量监测资源普查,建立全省计量监测信息资源平台。二是抓好全省森林认证工作,推进森林认证机构建设,建立我省健康有序的森林认证秩序,全面规范森林认证工作,确保森林认证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证森林认证结果的有效性,通过森林认证切实促进我省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产品市场准入,切实提高林产品附加值,带动林区经济发展。三是积极推进森林康养产业,森林康养是蕴藏着巨大商机的朝阳产业,有望成为我省林业转型期新的增长点,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要切实不断推进,要依托伊春、黑河、牡丹江等地的资源优势,建设“森林康养”试点项目,根据项目特性,与我省的地域优势、旅游特点等各类元素有机融合,形成以“森林康养”为中心的一条业态丰富、相融共生的产业链,成为推动我省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四是大力打造林业品牌建设。各地要切实强化品牌意识,积极推进打造我省地方林业的综合性品牌,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品牌建设规划,明确树立什么样的品牌,建立完善的品牌包装、推广、经营和保护机制,让品牌存活下来,站得稳当,要培养林业企业品牌意识,切实提升我省地方林业品牌质量,将品牌打出去,叫得响亮。
同时,各地在各项林业常规工作任务上,也要积极谋划、科学部署、狠抓落实,林业项目规划、病虫害防治、林业宣传、森林公园建设、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林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都要按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要切实做好全年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部署,切实将各项预防、扑救和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要不断推进全省林业法制建设,努力做好《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等各项立法工作,切实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工作,抓好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确保林业行政执法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全面打造林业发展法制化良好环境。
同志们,做好今年全省林业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拓宽发展途径,把握新一轮结构性改革发展机遇,出实招,用真劲,全面开创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生态文明和圆满完成林业改革任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