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委政法委召开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约谈会

13.09.2018  05:15

    为贯彻落实七台河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进法院关于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结。9月11日下午,七台河市委政法委在市党政办公中心召开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约谈会。七台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郑春桥主持会议并讲话,七台河中院执行局长陶廷珩、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及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等相关联动部门参加会议。

    会上,陶廷珩通报了七台河两级法院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情况。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案件共50件,执行标的3,114.46万元,未结45件,执行标的2,142.65万元。会上还明确了特殊主体的内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和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执行权,排除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二要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故意抗拒、阻碍、规避法院执行的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要加大涉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作为考察使用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内容;四要落实主体责任,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法院要全面应用强制措施,对于应当司法拘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时向社会曝光、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五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工作新机制,全市各联动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