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要带头学用条例从办事不求人抓起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29.01.2019  18:40

 


  28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就政府系统带头贯彻执行《条例》作出部署安排。会议原则通过《黑龙江省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讨论通过《黑龙江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通过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省第一部系统性的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要把学习《条例》列为本年度重点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实践,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狠抓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执行,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依法严惩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明确新官要依法理旧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要打破“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掩盖,要敢于揭丑亮短,以此彰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定力。要摒弃“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错误做法,绝不可以保护落后,纵容地方保护主义,要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抓起,公安、教育、卫健等省直部门及哈尔滨市要率先做出示范,抓住事关群众痛点、泪点的具体问题,以点带面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解决。其他省直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落实责任、创新办法,推进“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网上办”“一次办”“我帮办”,充分利用手机等移动客户端办理服务事项,最大限度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评价,充分利用测评点、特邀监督员、互联网即时测评等手段,完善营商环境外部监督测评机制,把更多评议权交给市场主体和百姓。要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并使之制度化,倒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同意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时限,跟踪督查,对列入台账的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跟踪问效,对百大项目推进实行双月进度报告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落靠。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