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东风区党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意见》

04.09.2018  15:43
  8月30日,佳木斯市东风区委印发通知,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至全区各机关单位。此次发文,不仅让各单位明确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内容、意义,更为提升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意见》共分4个方面、23条具体意见,分别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重要意义,自觉支持接受配合检查机关法律监督,凝聚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强大合力,提高检察机关能力水平等4个方面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大意义。 意见》从促进依法行政、促进严格执法和司法、促进依法履职用权、提高政治站位4点,明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职责、内容、意义,就全区各机关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出总体要求。
   二是坚持依法履职,自觉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具体提出支持和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及时办了和恢复纠错事项、积极应诉履判、自觉支持和配合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规范执法和司法行为、提高执法和司法能力8条意见。旨在帮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从源头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帮助司法机关审查把关、纠偏固正,防止司法失实失公,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三是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强大合力。 把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纳入改革发展稳定总体布局,提出组织领导、指导督促、监督纠正、民主监督、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插手干扰法律监督、协调沟通及宣传引导8条意见,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扎实有效开展。
   四是提高检察机关能力水平,确保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就检察机关把法律监督作为服务服从东风区建设发展总目标的具体举措,提出3条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树立正确办案思想,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质效,为推进东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面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