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家谈检察系列报道之三】 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精准服务企业

01.08.2018  10:12
   【编者按】 年初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以“法治建设年”为载体,从检察机关职能出发,聚焦法治化建设,盯住重点岗位、重点窗口、重点节点,剖析个案,研究类案,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着力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良的服务环境,较好地展示了检察机关作风转变的新成效、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起色、服务发展的新作为。   整顿作风是否有成效,检察服务是否上水平,检察监督如何再发力,检察工作如何再改进?日前,黑龙江省检察院通过与非公企业家面对面汇报情况、听取意见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说检察,话营商,听听非企业家怎么说——从今天开始,“龙剑网”站,陆续向关心和支持龙江检察工作的人民群众推出系列专题访谈报道,听听非公企业家怎么说,共推检察工作上台阶——    佳木斯市东极大明食品有限公司迟林明: 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佳木斯市检察院在全市是第一个召集我们座谈的,检察机关通过这种方式来了解企业家的诉求和想法,为企业家反映诉求提供了更为直观的途径,非常感谢政府和检察机关对我们企业的关心和帮助。
  佳木斯市检察机关为了给企业提供更精准服务,通过走访企业,组织开展企业现场座谈和问卷调查,认真倾听和了解企业诉求,积极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家们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市检察院为企业印制发放了《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手册》和《企业维权指南》,组织企业家们举办法律学习讲座,公开“五项服务承诺”,即:一是加大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力度,帮助企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加大法律宣传和普及力度,帮助企业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三是加大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和非公有制经济合作权益力度,帮助企业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加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五是加大对审判机关审结涉及企业案件的跟踪监督力度,帮助企业依法维权。市检察院在全市首先聘请了10名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和工商联身份人员作为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员,通过组织召开聘请专项监督员大会,明确监督员工作职责范围,表现出检察机关主动开门纳谏、广纳良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的决心和信心,在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的作用。
  希望检察机关能加强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通过开展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打击工作,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加大对涉及营商环境案件的查办力度,依纪依法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多措并举着力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企业的平等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也希望我们政府在招商的同时,也能够更加关注本地企业的发展,政府管理部门要出台更加明确的工作细则,通过政府、司法机关和企业共同努力,共同推进我市经济发展。    佳木斯市沃尔德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贾振江: 佳木斯市检察院扎实开展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强化“四个意识”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检察干警的新形象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市检察院把案件管理大厅和控告申诉大厅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重点部门,将“四零”服务内容、来访须知、文明接待用语、工作规则等图板上墙,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带胸卡、明示职责上岗;再造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控申部门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做到“四个清楚”,即:把群众诉求记清楚,把诉访原由听清楚,把法律法规讲清楚,把受理事项办清楚;针对企业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控告、申诉,开设了绿色通道,做到了及早办理、快审快诉;全面规范我市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增设“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将查询与备案登记有机结合,打造“双提速+双升级”的特色行贿档案查询服务,做到查询审核当日办理,一系列工作得到了企业家们的一致好评。
  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希望检察机关要不断密切与非公企业之间的联系,能够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建设便捷高效执法司法服务体系;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服务保障理念,不断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式;推进“互联网+政法”的创新,尽可能地把所有可拓展上线的窗口服务延伸到网上,实行窗口和网上服务并行创建,最大程度地实现便民服务,把便民利企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