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真的吗?” 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案件

16.08.2019  12:14

    “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书的执行。”8月16日,记者从哈尔滨香坊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对香坊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书,法院已裁定再审。这是今年开展监督民事虚假诉讼专项工作以来,该院办理的首例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案件。
  “我从来没与这个人有经济往来,哪来的什么借据签字啊?这无缘无故地惹上的官司,还请检察官为我讨个说法啊!”2019年6月,隋某拿着一沓厚厚的申请民事监督诉讼材料到香坊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大厅申请再审监督。此时,距离她被判偿还一笔不是她借贷的款项已经过去数月。
  2013年,经朋友介绍,隋某与孙某认识交往。一年之后,二人因为种种原因分开。然而,2018年6月,孙某却拿着一张借条将隋某起诉至香坊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27000元的借款。一审法院认为,借条有效,  隋某应负偿还责任。但隋某坚称自己并没有借过款,更没有签署过借条。
  由于隋某已经更换居住地多年,法院的传票和判决书她始终没有收到。直到其银行卡被冻结时,隋某才得知自己已被孙某起诉。
  迷茫且愤怒的隋某遂向香坊区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予以驳回后,隋某怀着一线希望来到香坊区检察院请求再审监督。   “乍看,借条内容完整,且有隋某的签字和手印。这借条是真的吗?”香坊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受理此案后,经多方调查查明,2013年,隋某与孙某交往期间,孙某模仿隋某笔迹,签署了一份隋某欠付孙某27000元的借条。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孙某有多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的民间借贷案件。而从孙某的退休工资及存款情况来看,并不足以支持他向多人提供借款的条件。检察官据此认为,孙某具有虚假诉讼的重大嫌疑。
  于是,办案检察官在取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对借条进行了笔迹鉴定,鉴定结果证实借条确实不是由隋某签署的。看到鉴定结果,孙某承认了自己伪造借条的事实。
  此案经香坊区检察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向香坊区人民法院制发了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重新审理此案。8月2日,法院在收到建议书后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并裁定再审。
  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层出不穷,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不安定因素。而虚假诉讼案件往往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监督方式有限的问题。
  “打击虚假诉讼确实不是件易事。面对在民事诉讼中不断出现且日益严重的虚假诉讼现象,作为检察机关应该主动扛起责任对民事虚假诉讼进行监督。”据香坊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恩军介绍,该院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力度,为寻找突破口,探索建立了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新模式。通过归纳总结找出涉及虚假诉讼的在民事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等“高发”领域。针对虚假诉讼隐蔽性强的特征,转变办案理念和模式,“少坐着阅卷,多走着调查”成为该院民行部门检察官的口头禅。
  此外,该院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研讨,从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就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对损害“两益”(指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理解达成共识,从言词证据到书证,全方位梳理案件,确保检察建议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此案的办理,只是我们对虚假诉讼案件监督的一个缩影,也体现了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案件的决心和力度。”杨恩军表示,要通过一案警示一片,加大对社会的普法力度,不仅使受到虚假诉讼民事判决损害的当事人得到法律保护,而且对准备进行、正在进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给予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