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开展2016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

15.04.2016  16:39

  为进一步推进哈市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有效打击和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从4月15日起在哈市范围内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将治理超标准装载的货源头企业。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中的暴力抗法、闯卡、集结车辆恶意阻断交通和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提供有组织保护的黑恶势力。坚决遏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上路行驶。要将哈市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

  治理范围如下:

  (一)重点区域。主要是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治理,重点是阿城、呼兰、五常、巴彦、宾县、双城等哈市周边地区。

  (二)重点路段。主要是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重要农村公路以及公路桥梁。

  (三)重点源头。货源头主要是哈市区域内生产砂石、水泥、钢材等货源头企业;车源头主要是擅自非法改装从事砂石、水泥、钢材等运输的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人源头主要是从事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以及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提供保护的黑恶势力。

  全市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启动阶段。各区、县(市)政府发挥治超工作责任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机构,细化方案,全面部署,落实责任,大张旗鼓地开展治超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开展三个专项治理行动。 1、“割大厢”专项行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相关治超成员单位配合,对全市运输车辆进行“割大厢”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车货总重装载标准。市治超办将对开展“割大厢”行动滞后的区、县(市)政府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2、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国土、市场监督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做好货源头、车源头、人源头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场上路行驶。 3、路面治理专项行动。路政、运政及公安交警、巡特警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未“割大厢”及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形成治超高压态势。同时,每月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治超专项行动成果。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市治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2月对各区、县(市)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专项行动结果向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