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认真收看“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特别节目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的致敬正义使者、感受公正力量“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特别节目,将于7月10日晚间19点55分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刘春荣,以网络投票数量居首的成绩光荣当选“我最喜爱的好法官”。
7月9日,省法院作出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组织干警收看“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特别节目。接到通知后,鹤岗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第一时间通知全市法院干警做好收看准备,准时收看节目。通过电话、短信、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通知方式,及时准确地将省法院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确保每名干警收到通知并知悉收看频道与播出时间。
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要求,要认真组织全市法院干警收看此期特别节目,并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展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学习活动,争当合格党员、争做优秀法官,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创新实干的精神面貌、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了“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我省哈尔滨市巴彦县法院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参加推选活动并成功当选。鹤岗法院在深入学习刘春荣法官先进事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刘春荣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公正司法、情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积极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两级法院充分依托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连续转发刘春荣同志先进事迹;并将其先进事迹印制成宣传单,深入到广场、医院、银行、厂矿、私企等单位进行宣讲,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推广刘春荣典型事迹,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点赞与支持。在法院干警中开展了“争做身边的刘春荣”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刘春荣法官身上的闪光点,引导广大干警结合本职工作谈感想、谈打算,撰写心得体会,明确下步工作的努力方向,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