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暴力抗拒执行,罚!

08.07.2022  22:58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既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权威。

    2022年5月,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受理了某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村民张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对张某进行劝说,向其释明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意义和拒绝履行的后果,但张某仍然拒绝履行。

    执行法官多方调查了解后,发现张某有履行能力,由于其有能力而拒不执行,且态度强硬,于是决定对其进行拘传。拘传过程中,张某的妻子、儿子反应强烈,暴力阻挠执行干警履行职务,法院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并将张某拘传至法院。

    到达法院后,张某及其家属的情绪逐渐冷静,经过法官进一步释法说理,张某及其妻子、儿子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暴力阻挠执法的行为感到后悔,写下具结悔过书,并给付了全部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