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

16.04.2019  19:32

发布会现场。

  16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哈尔滨举行。会上,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奇昌对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的基本思路、“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及《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审批服务重大项目十项措施》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环评制度的定位可以概括为“一体四维”。一体,即一个总体定位,环评是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制度。四维,即四个维度,从推动绿色发展的维度看,环评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助推器”;从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维度看,环评是环境保护参与宏观决策的“主渠道”;从推进简政放权的维度看,环评是环保部门职能转变的“先行者”;从防范环境风险的维度看,环评是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维护者”。

  据了解,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全省审批流程,从项目受理到审批均在网上进行,并全本公开环评文件、批复文件,确保做到公开、透明。报告书、报告表的办结时限分别为30和1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间减少一半。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始终把企业发展痛点、群众办事难点、社会关注热点作为深度推进“放管服”改草的靶标,以“减法”提高放的主动性、以“加法”增强管的针对性、以“乘法”提高服的有效性,营商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真正做到环评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据介绍,为推动全省百大项目建设,积极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我省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出台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审批服务重大项目十项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全力打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新型服务模式,让企业家增强投资创业信心,最大限度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

  同时要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污染转移和生态破坏。依法査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项目,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杜绝“任性执法”和“一刀切”。构建全省统一联动的技术支撑体系,组建政策辅导组,实行包片负责制,确保地市“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