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事佬”+“灭火器” 牡丹江中院法官化解矛盾有一套

16.07.2018  22:18

    20年前一张借条引发的矛盾纠纷让本是亲属关系的肖某与刘某产生隔阂不再来往。7月11日,在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为民的耐心劝导、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1998年,被告刘某从原告肖某处借款人民币4万元,1999年5月3日,刘某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故又重新为肖某出具了一份借据。2016年9月,肖某向刘某催要借款时,刘某却以已经还款为由拒绝偿还,于是肖某将刘某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后,被告刘某不服,向牡丹江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后,经查明案件事实,黄为民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邀请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后,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刘某说肖某不念亲戚感情,明明已经还款却事隔多年将其告上法庭;肖某说对方太气人,由于自己没有起诉经验,为此花钱请律师开庭,产生不少费用,欠的钱一分都不能少。眼看双方矛盾愈演愈烈,黄为民专委赶紧当起了“和事佬”+“灭火器”,向双方当事人辩法析理,耐心引导。经过黄为民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当场给付肖某现金1万元,并承诺剩余的欠款会尽快还清。

    最终,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顺利得到解决,最终使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亲属之间多年的矛盾得到了化解,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