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多措并举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08.06.2015  15:50

  为保障药品价格改革顺利实施,规范牡丹江市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市物价局将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同时还将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完善药品价格数据采集报告制度。

  据了解,6月1日起,全国取消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的政策正式实施。6月3日,市物价局召开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加强药品价格监测监管”工作会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市物价局将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完善药品价格数据采集报告制度。在牡丹江市前期已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的基础上,扩大监测点和监测品种,针对全市医疗机构、城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等单位设立药品价格监测点。重点对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出厂(口岸)价格、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或者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药品、百姓常用药品进行监测。

  同时,市物价局还将组织专项检查,集中整治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开展检、巡查。检查将主要针对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10种违法行为。同时,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