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开放公共资源交易加强垄断行业监管

18.01.2016  11:20

  为切实加强发展环境问题整治,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哈市经济平稳发展,日前,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意见》(哈发〔2015〕8号)。这些措施包括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能、创新服务举措、加强干部管理等方面,优化哈市发展环境。

   加强窗口监督推诿扯皮先免职

  意见规定,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管、放”。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企业登记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强化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和实体服务大厅建设。对重大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按照“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原则继续向区、县(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对窗口单位监督检查。重点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窗口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先行免职,同时进行严肃问责并予以曝光。

   开放公共资源加强垄断行业监管

  意见规定,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措施,加强电力、电信、油气、城市供水及供热供气、铁路等垄断行业监管。全面推行项目业主(法人)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投资者,全面开放公共资源领域,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向社会公布收费目录

  按照规定,哈市编制《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并通过哈尔滨财政网进行常态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一律取消;国家和省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没有上级规定依据、增加企业支出的各类涉企检查、评比、达标、培训等活动,一律不得举办。依法依规征缴税费,严禁对企业征收“过头税”。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意见提出,哈市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严格控制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对企业进行检查的,原则上下级机关不再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同时对同一事项提出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确定一个牵头机关,实行联合检查。对于随意执法、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严肃问责。

   打击司法不公超时限办案

  意见规定,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长期不作为、不担当,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干扰的公安、司法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经查实,先解除职务,再依法问责。严格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对于涉企案件,无法律依据而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不予执行的,办而不结、拖而不决、超越时限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以及利用法律与他人合谋等方式坑害企业谋利的,依法依纪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