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26项举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9.01.2016  08:24

  记者从哈尔滨市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切实加强发展环境问题整治,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日前,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意见》(哈发〔2015〕8号)。从八个方面通过26项举措,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

  据了解,《意见》八个方面包括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注重诚信建设、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推进。其中,在提高服务效能过程中,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建立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长效管理机制,指导区、县(市)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完善市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由市政府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负责,对重大项目实行“绿色通道”,采取定期联合审批的方式办理,同时加强对窗口单位监督检查。在减轻企业负担过程中,清理规范中介机构;编制《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理滥收费和严禁征收“过头税”;对企业例行执法检查,实施计划、审批、登记、备案、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节前安静周”制度。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过程中,严厉查处垄断性企事业单位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过程中违背市场竞争原则,指定设计单位、指定设备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单位的“三指定”行为;全面开放公共资源领域,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据介绍,在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过程中,积极协助企业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严格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开展积压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同时开展落实政策专项检查、强化企业诚信建设。在查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过程中,开展政府违约问题专项整治,尤其是对“新官不理旧账”现象进行整治。构建市、区县(市)政府违约案件诉求和解决机制,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严厉查处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扰乱经济秩序案件。为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哈市将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同时,通过成立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实行主要领导优化发展环境负责制;突出整治“关键人”和积弊陋习;构建优势互补、监督有力、行之有效的发展环境监督体系等系列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推进。(记者马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