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视台《新闻夜航》聚焦大法官办案

07.04.2020  19:50

    2011年,肇源县义顺蒙古族乡有一个“革志新城”项目要开发,乡政府和一企业签订了开发建设协议。

    2012年夏天,工程进度过半,开发企业的负责人找到义顺乡党委原书记张,提出工程在资金上出现了问题。按照乡政府和该企业之前的约定,乡政府提供土地,开发企业负责建筑四栋住宅和乡政府办公楼,并没有约定乡政府提供资金支持。

    肇源县义顺蒙古族乡党委原书记 张某:找到我说房子盖不下去了。我问他,你能借到钱吗?他说你只要同意就能借着。

    很快,开发企业负责人和乡招商办原副主任袁某联系到了村民李某,向李某借款。李某提出一个要求,需要乡政府党委原书记张某在借条上签字。从那时开始,张某就不断地用这种方式借钱,再把借来的钱给开发企业使用。

    张某在部分借条上盖上了“义顺蒙古族乡人民政府”的公章。他在借条上盖公章,既没有按照规定召开党委会议讨论,也没有和乡长沟通,其他乡党委成员也不知情。

    石时态:你一共为开发商借了多少钱?

    张某:现金(本金)上,大概是一千多万。

    石时态:这些钱,你是否打算归还?

    张某:这个项目如果交付使用,百姓购买的话,钱当时就能还上。但后期的事没有按照我预想的发展。

    2015年,肇源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张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目前,张某已服刑四年多,虽然他个人因为犯罪受到了刑事处罚,但借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2017年,债权人李某来到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义顺乡政府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义顺乡政府偿还借款本息一千二百多万元。

    大庆中院经审理查明,在原告李某提供的证据中,有八张借条上都有张某和义顺乡招商办原副主任袁某的签名,并都印有义顺乡政府公章或义顺财政所财务专用章。大庆中院判决,被告义顺乡政府给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830多万元,并支付利息。被告义顺乡政府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6月2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义顺乡政府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乡政府的再审申请。

    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大庆中院于2019年先后两次执行回50万元。乡政府提出每年偿还30万元的还款计划,但是李某不同意。

    2019年9月2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石时态听取汇报后决定,这起案件由省法院提级执行并亲自当审判长承办。石时态和合议庭其他成员审阅本案及本案相关联的刑事案件全部材料后,前往哈尔滨市某监狱提审了张某,又来到大庆中院对本案重要证人——义顺乡招商办原副主任袁某做了调查。

    面对八张借条,袁某承认,这些借条中,确实有几张与他有关,是他介绍李某和张某认识的。袁某说,每次借钱他只作中间人,其它的不太了解。按照张某供述,革志新城项目总预算不到两千万元,但张某却为开发商借了一千多万元,这其中就包括李某主张的830多万本金。

    合议庭成员在大庆中院调查后,立刻动身前往一百多公里外的义顺乡实地调查。合议庭成员来到革志新城,发现革志新城的四栋楼都已竣工,少数购房者已经入住,距离几百米远的新建乡政府也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

    义顺乡现任党委书记和乡长表示,愿意尊重法律判决,履行义务,但按照判决,乡政府需要给付李某本息合计1200多万元,这是一个“天文数字”。目前乡政府的账户被查封冻结,很多工作都没办法正常开展,他们也希望尽快和李某达成和解。

    合议庭通过现场走访和调查后发现,偿还这笔钱对于义顺乡政府来说,难度确实很大。一边是偿还能力有限的乡政府,一边是期待真金白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这是摆在合议庭面前的一道难题。如何平衡双方的关系,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同时,也要有利于义顺乡正常发展,考验着合议庭的执行艺术。

    石时态和合议庭成员赶到肇源县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会谈,介绍该案情况,希望县委县政府支持义顺乡政府履行法定还款义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表示全力支持乡政府达成和解。

    经过一系列工作,2019年11月1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在省法院召开了执行听证会。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是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仍然对本金的数量存在异议,表明乡政府面临的困难。

    石时态:申请执行人李某,本案的执行和解你有什么意见?

    李某: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石院长在百忙之中,能关心老百姓的事,我很感谢。利息我可以让步。

    通过一系列调解,申请执行人李某表示,不再主张判决书中的利息部分,只需要乡政府偿还本金,同意乡政府第一年还款400万元,剩下的钱第二年还清。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就一些还款细节做了约定,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账户资金的冻结。

    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我代表义顺乡一万六千口人,衷心地感谢石院长给我们解决问题,不然义顺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翻不了身”。非常感谢!

    李某:石院长和班子成员,为老百姓讨回公道。让人心里热乎。

    百姓有所呼,司法有所应。目前,肇源县委县政府已支持乡政府提前履行完2019年400万元和解的协议约定。司法为民,从来不是说在口头上,而是法官的一份情怀、一种坚持。当事人的“”得到了司法的“”,才能够真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