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院: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讨文章结硕果

28.07.2017  17:21
  7月18日,省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暨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交流会。会上,牡丹江市两级检察机关报送的23篇研讨文章中共有11篇获奖。其中,李剑检察长的研讨文章荣获特别荣誉奖,牡丹江市院荣获最佳组织奖,是本次学习交流会获奖最多的单位之一。     学习研讨活动启动以来,牡丹江市院党组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学习体会、研讨文章,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基层院领导班子及广大检察人员也积极响应、踊跃报送;政工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向省院报送了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讨文章和学习体会文章。省院政治部和机关党委对各地报送的文章进行了初审,省院相关领导和部分处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初审推荐的文章进行了终审。经认真严格的审读和评选,并报经省院领导审定,共有124篇文章分获特别荣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为鼓励先进,根据各市(分)院组织报送文章的数量及获奖情况,给予哈尔滨市院、牡丹江市院等9个单位获评组织奖。其中,宁安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琳同志在大会上做交流发言。   活动期间,牡丹江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报送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文章13篇,学习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体会文章10篇,集中展示了该市检察机关的理论学习成果。两次学习研讨活动报送的文章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丰富,各具特色,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谈认识、谈体会,并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深入分析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进一步深化了对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也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创新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支持和坚实的理论依据。   通过此次学习研讨活动,牡丹江市两级检察机关更加重视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深化了学习成效,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刚刚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最新要求和部署上,为推进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