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

07.05.2018  09:33

2018年5月2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各位办领导、全体干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林维新主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宏对《省政府法制办2018年“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作说明,办党组书记、主任宋伟在会议上作了讲话,对我办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宋伟主任指出,省委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决策,凸显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部署和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的鲜明态度和抓好贯彻落实的坚定决心。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龙江实践,是加快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的具体行动,是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重要举措。

宋伟主任强调,法制办作为严格执法组组长单位,既要做好本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又要做好对严格执法组成员单位的督促指导,在“法治建设年”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全办上下特别是各责任处(局)要站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高度,认真履行省委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勇于担当,认真落实“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和保障措施方面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宋伟主任要求,要严密组织,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省政府法制办成立“法治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宋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主任担任,负责“法治建设年”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处(局)要主动作为,切实发挥推进所负责“法治建设年”活动工作任务落实的主体作用,压实落靠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每项工作任务都要落到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请示汇报,按要求及时总结报告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