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重点整治8种旅游合同霸王条款

08.06.2015  18:18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全省旅游市场健康发展,6月8日,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部门开展对旅游合同违法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包括旅行社通过自有官网或第三方电商平台等电子商务途径开展洽谈、签约、支付费用等业务中含有“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额外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财物丢失旅行社不负责”、“地接社调整行程后的额外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单男单女享用单人间补齐房价差”、“因游客个人原因不能成行的游客承担违约责任”、“不成团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等8种典型利用旅游合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采编:于慧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