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部门即日起至年底严查8类交通违法行为

14.07.2015  11:43

  原标题:“飙车”“加塞”这回要严查严罚了

  记者从黑龙江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为严厉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即日起至12月底,交警部门将重点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城乡接合部等违法高发路段、路口,对“飙车”、“加塞”等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沿线,重点检查驾驶人是否存在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利用车辆缉查系统在路口设立执勤点,及时发现“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巡逻民警携带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酒精测试仪、移动测速仪等设备上路,对酒驾、超速、违法变道等具备现场查处条件的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取证;同时启用城区主要路口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实时抓拍穿插等候车辆的“加塞”、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遇行人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一批醉驾、追逐竞驶以及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使“飙车”、“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得到明显抑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交警提醒驾驶员,按照4月1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驾驶机动车相互追逐、竞驶、频繁变更车道或者实施其他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2000元罚款;对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罚款100元至200元;对驾驶摩托车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100元。

   重点整治八类交通违法

  追逐竞驶“飙车

  穿插等候车辆“加塞

  酒驾

  毒驾

  使用伪造号牌或故意遮挡号牌

  “三超一疲劳

  不系安全带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