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局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14.07.2015  18:31

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我局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七类”重点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七类重点违法行为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俗称“飙车”);

2、饮酒后、醉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俗称“酒驾”、“毒驾”);

3、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和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4、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5、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和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俗称“加塞”);

6、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7、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