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县法院三个结合五项措施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09.09.2015  14:45

        为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边远乡镇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克山县人民法院以双河、西城、北联三个乡镇为中心积极推进办案与服务结合、法庭与乡镇结合、法官与群众结合的工作模式, 努力实现司法服务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案结事了”,全心全意服务民生。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纽带”作用,对所有到法庭来要求解决争议或进行诉讼的案件,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判前调解、判后和解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

        注重巡回审判,实实在在便民利民。法庭定期到各乡镇的诉讼联络站现场办公,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于需要审查不能当场立案的带回法庭,在七日内给予答复。充分用足用好诉调对接机制,能在案外协调处理的就不引入到诉讼程序当中,法庭充分发挥各乡、镇、村、屯的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做足群众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在诉讼之外。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农忙时的村委会、田间地头、百姓家中,都是巡回法庭的办案场所,就地开庭、当场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发挥地缘优势,积极主动办案,缩短案件审限,提高工作效率。

        注重群众工作,满足多元化司法需求。法庭受理的案件多数是邻里土地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继承等争议不大、但矛盾突出的案件,多是“致气”案件,老乡都有一种“不争馒头、争口气”的想法,所以对此类案件就要做到思想工作到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好心理疏导,做到释法析理到位,邀请当地德高望重村民代表协助调处有调解基础的婚姻家庭纠纷和相邻关系案件,抓住矛盾的焦点,从细节上寻找突破口,在情理和法律上说服当事人。坚持“小的案件不出村、较大的案件不出乡(镇),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工作原则。

        注重与地方协调联络,逐步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全方位的工作协调机制,与地方公安、司法、民政、财税、交通、卫生等部门建立协调顺畅的工作关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积极主动为地方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秩序。

        注重法庭信息化建设,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加大法庭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强化法庭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实现了省、市、县法院和乡村人民法庭四级联网,使审判数字应用系统覆盖到了最基层的人民法庭,法庭庭审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网上直播,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有力地推进了“三大平台”建设的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