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当庭调解促和谐 实事办进“老人心”

17.11.2021  21:12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贯彻办案始终,从每一件“”事做起,把每一份工作做“”,提质增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近日,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本案件中原告丁某是一位85岁的老年人,被告曲某某也已经80岁,二人因借款纠纷起诉至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虽然案件的标的额仅400元,但是法官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年龄已高,送达时详细告知两位老人开庭时间、地点。开庭时,两位老人情绪激动,因400元的借款争执不下。法官耐心调解,疏导两位老人的情绪。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被告曲某某同意当庭向原告丁某给付欠款,至此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法院不是令人望而生畏的“大衙门”,而是解决群众纠纷矛盾,时时刻刻传递司法温度的“中转站”。身为法院干警,哪怕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没有彰显法官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的伟岸气魄,生活中说不尽的家长里短、琐碎繁杂,同样彰显司法为民的初心,公正司法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