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全省试点县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11.07.2014  09:25
  记者从7月10日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全省卫生计生半年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全省41个试点县将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9月1起,试点县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

   41个试点县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

  下半年,全省41个试点县要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9月1起,试点县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坚决破除以药补医,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由试点地区根据省级补偿政策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并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

  提高试点县医院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并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要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原则上,不再允许自行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确需采购也要以国产设备为主,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

   推动哈尔滨市、绥化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下半年,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新一轮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落实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和儿童用药保障。要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全面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推动哈尔滨市、绥化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再选择4个城市启动试点,覆盖全省半数人口。加大对农村儿童白血病等22种重大疾病报销力度,在限定价格内按70%给予报销,继续实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治疗。

   放宽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场准入条件 支持发展老年病医院

  会议明确,下半年要进一步放宽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办医。以需求为导向,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民族医疗机构,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立民营等各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支持社会资本优先投资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促进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间人才共享。同时启动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加强省县两级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与上级对口支援医院的远程服务,以及与基层医疗机构互联互通。

   全省上半年共审批通过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2019个

  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完善再生育审批报告制度和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各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流程,落实好方便群众办证“八项措施”,确保单独两孩政策有序实施。坚持利益导向与人文关怀,落实好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坚持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截至6月30日,全省共审批通过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2019个。

   在10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中心

  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年底前90%以上的社区卫生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继续抓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35%。在10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中心,60%以上的县级中医院建立治未病科。推动中医药国际交流,加快建立对俄中医药养生康复基地。(作者: 董宇翔 王蕊)

  原标题:9月1日起全省41个试点县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破除以药补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