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报11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原标题:省纪委监察厅通报十一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劲彪新闻讯(徐大勇记者夏雪)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对十一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讷河市学田镇国兴村村委会主任孙国庆违规操办开业庆典问题。2015年2月,孙国庆与亲属在饭店共同举办企业开业庆典,安排酒席14桌,收受非亲属村民礼金3200元。2015年3月,孙国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收礼金被全部收缴。
二、佳木斯市郊区大来镇南城子村党总支书记房宪文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6月,房宪文以庆祝“七一”为名,组织30多名党员在饭店聚餐,并发放凉被做纪念品,共花费3630元,在村集体账内核销。2015年7月,房宪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桦川县新城镇宏伟村妇女主任王艳玲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15年6月,王艳玲在酒店举办“学子宴”,安排酒席30桌,并收取礼金。2015年7月,王艳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收礼金被收缴或退还。
四、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哈西大队原副主任科员王德聚敲诈勒索问题。2013年8月,王德聚在辖区外私设夜勤检查岗,以查货车超载为由,采取威胁手段勒索车主。2014年5月,王德聚被判处管制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4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五、依兰县法院宏克力法庭庭长丁印德违规收费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丁印德以法庭送达需负担费用为由,向案件当事人收取送达费用2万余元,用于法庭日常支出。2015年2月,丁印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穆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李东生违规审批受贿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李东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他人办理退休手续,收受好处费。2014年12月,李东生被判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3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七、虎林市东方红镇原镇长温平贪污粮食补贴款问题。2007至2008年,温平将发放给农民的粮食补贴款6.9万元截留,用于个人花销。2014年12月,温平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5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八、宝清县龙头镇大泉沟村党支部书记王立海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问题。2010至2012年,王立海在协助镇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以未参保村民名义虚报参保面积6145亩,向某保险公司报灾,获保险理赔款26997元,并伙同他人将其中8672元私分。2015年1月,王立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