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中院:追回拖欠五年欠款 申请执行人送锦旗表示感谢

25.01.2019  05:05


    “哈铁中院真是司法为民的好法院,为我的案件费心尽力,对方欠款五年了,法院克服重重困难,这么快就把欠款全部要回来,我总算能过个好年了!

    1月21日,申请人执行人王某某送来写有“秉公执法、高效为民”字样的锦旗,对哈铁中院执行法官高效执结其与被执行人曹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表示由衷感谢。

    2014年,曹某向友人王某某借款5万元,至2017年尚欠借款本金3.4万元未予归还,后王某某向哈市道里区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7月,省法院指令哈铁中院继续执行本案。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总对总查询,发现曹某名下无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曹某常年在外地打工,处于失联状态。办案法官随即进行现场走访,查到曹某名下有住房一套,但该房产系曹某叔叔购买后登记在曹某名下。

    在曹某母亲的帮助下,执行法官成功联络上曹某,曹某回哈市接受法院传唤,报告了财产信息,并承诺尽快还款。2018年8月,曹母为曹某还款3000元,之后曹某再次失联。久未收到全部还款的王某某激动道:“我认了,曹某的欠款我不要了,请法院拘留他吧!

    面对困难,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努力,坚持继续进行调查,终于查到曹某有公积金2万余元,但此前并未如实申报。依法划拨公积金之后,在联系曹某未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走访了曹家在哈市的住处,却获悉此房产已在2017年售出,现曹家住处成谜。

    说服曹某叔叔提供帮助后,执行干警终于找到曹家的新住址,反复向曹母阐述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耐心做工作。最终,经曹母规劝,身在外地的曹某将最后一笔还款汇入王某某账户。至此,本案3.4万元执行款项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