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学习贯彻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

10.12.2014  11:56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12月4日,省教育厅召开会议,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并就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教育厅副厅长牧童同志代表厅党组讲话,各高等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教务、就业工作部们负责人,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及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要深入实施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形成教学、招生、就业、学生工作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保障,切实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特别是要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化、专家化就业指导工作队伍,要把就业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体制。要完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要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业态和新常态,及时将学科专业动态和行业发展成果融入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参与度和吸引力。要抓好创业、基层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和大学生征兵工作,健全鼓励保障机制。要充分挖掘毕业生就业信息,有针对性地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要错位开拓就业市场,重点开拓二三线城市和中小企业市场。要利用新媒体建立长效的宣传教育机制,构建教育行政部门、高校、院系、班级四级联动的政策宣传网络。
  三要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各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实际效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高校要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导师,对创新创业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
  四要从源头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解决好大学生就业问题,根本出路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衔接。各高校要继续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等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建立人才培养和就业质量评价体系。重点提高办学定位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等对人才培养的保障度,办学质量和效益对现代化建设的贡献度,学生、家长、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满意度。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减就业率持续较低的专业招生计划,使学科专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就业对接。
  五要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完善报告内容和发布方式,9月份教育厅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所有本科高校在12月底前必须面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有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也可以年底前发布,2015年底前本专科学校都要向社会发布年度质量报告。
  六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就业状况审核力度,严禁将毕业生就业与学位授予、证书发放、档案转递、评比表彰等挂钩,严禁诱导、逼迫学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严禁编造虚假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要求真务实,严禁各种形式的就业率造假行为。
  七要认真研究和破解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高等学校在就业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提出今后工作对策和建议。
  八要及时召开专门的党委或校长办公会议,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通过下发文件、深入基层调研和督查、评估等多种形式将会议精神传达至院、系等基层单位和每位毕业班辅导员,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工作进程,全面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