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荣获黑龙江省第五期 “龙江楷模”荣誉称号

24.01.2018  01:23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山为鸡西市鸡冠区法院颁发奖牌


鸡冠区法院获“龙江楷模”荣誉称号


发布仪式现场 陈凡 摄

1月2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在省电视台举行了第五期“龙江楷模”发布仪式,授予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龙江楷模”荣誉称号。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山为鸡冠区法院颁奖。省法院、鸡西市中院、鸡冠区法院80余名干警参加了发布仪式。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秉承“厚德、崇业、尚法、至公”的院训,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1414件,审(执)结28606件,2017年综合结案率达到95.35%,在省法院各项审判质效考核中,均达满意值以上。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先后获得省级以上荣誉9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