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一策!黑龙江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24.03.2020  14:30

  随着疫情在黑龙江省的逐步被控制,恢复正常的医疗服务成为迫切的要求。日前,全省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将全面提供正常医疗服务,实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近日,黑龙江省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科学管理,制定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方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组织有关力量,根据机构功能定位、专科特点、服务人口数量等因素,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则,制定并细化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工作方案。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测算各临床科室患者的就医需求,动态调整医疗用房、医务人员和相关物资的配备使用。针对不同科室或部门特点,采取灵活和差异化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相关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黑龙江省将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大力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探索开展先线上后现场的两次预检分诊模式,合理分流患者,引导有序就医、分时段就医。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辅助诊断,为异地患者在当地看病就医提供技术支持。

  据悉,为保证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就医需求,各地区医疗机构要确保急诊急救全天候开放。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满足需长期用药(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需定期放疗、化疗的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精神类疾病等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可以按照规定开具12月以内的长期处方,由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