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均公共卫生服务费提至40元

19.01.2015  13:08
  18日,从全省深化卫生计生体制改革暨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原来的35元提至40元,医师多点执业由原来的三级综合医院向全部医疗机构放开。落实乡镇卫生院人才补充计划,今年为乡镇卫生院新招聘医学大学生不少于1000人。
  哈市居住超半年 
  可享43项公共卫生服务 
  黑龙江省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35元提至40元,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和村医倾斜。在哈市居住超过半年的人员,均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享受11大类43项(其中13项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今年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将达到7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为12万农村妇女提供住院分娩补助;完成17万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和4.4万名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为13万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继续推进儿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3万名儿童提供营养包,为2.4万名新生儿免费提供疾病筛查。实现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全覆盖,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促进自然分娩,剖宫产率同比再降5个百分点。
  医生多点执业 
  开始向全部医疗机构放开 
  推进医养结合试点,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床位使用率偏低的医疗机构转型为养老机构。对6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军人挂号、诊疗、住院实行“三优先”,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定点扩展到全部二级以上医院。
  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定期公布三甲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探索逐步取消门诊静脉输液。取消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级别限制,由原来的三级综合医院向全部医疗机构放开。
  区域医联体 
  全面推开将组建百个 
  今年,黑龙江省将全面推开区域医联体模式,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城区内由二、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联合体,农村由县级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组建联合体,城乡间由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组建联合体,以医疗资源合理流动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就医。年底前,全省组建医联体要达到100个左右。
  新农合筹资水平 
  今年提到人均470元 
  今年,黑龙江省新农合筹资水平将提高到人均470元。对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血友病等不需住院治疗的疾病,落实门诊购药补偿办法。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严格控制越级诊疗,对心肌炎等50种常见病限定在县(市、区)级医院治疗,对30种常见病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治疗。针对限制病种,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入院诊断符合率不低于95%,一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85%。(作者:杨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