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疾控专家发布隔离防护指南

05.02.2020  23:11

  新华网哈尔滨2月5日电(才萌)2月5日下午,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就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举行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会上,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就封闭管理期间的家庭怎样做好隔离、防护和消毒工作,基层防控工作人员如何做好个人防护等问题作出解答。

  孙巍介绍,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后,我们要根据人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是针对普通居家人员。要尽量减少外出活动,特别是临近元宵节,更要不聚餐不聚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家庭置备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居室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保持良好心态,理性对待疫情。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2次,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随访人员报告,并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是出行人员。日常生活与工作出行人员,外出前往超市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出现可疑症状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远距离出行人员,需事先了解目的地是否为疾病流行地区,做好个人防护。

  三是针对居家隔离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要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人员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谢绝探访。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他人进入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空间时,应规范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随访人员报告,并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医疗机构就诊。

  在居家隔离过程中,要室内做好通风换气,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隔离人员每天频繁凊洁经常触碰的物品,要做好随时清洁,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后方可处理。生活用品要与他人分开存放,餐具使用后要煮沸消毒或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1小时以上,然后清水冲洗干净后方可使用。同时,小区公共区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两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一些基层的防控人员,因日常接触人员较多,存在感染风险,应为其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以及手消毒液、消毒纸巾、体温计等物品,并做好工作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上岗。注意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每日至少2次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医。

  另外,使用后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应按有害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