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部署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

27.02.2016  14:24

  黑龙江省政府26日在哈尔滨召开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座谈会,就创建工作做出全面部署。黑龙江省决定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和宁安市、穆棱市、绥芬河市、五常市、北安市、肇东市、东宁市、绥滨县、虎林市、漠河县、宝清县开展“质量强市、强县”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创建工作组织实施阶段将在3-9月份进行,10-12月总结验收。

  副省长孙尧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黑龙江省将通过在全省率先建设一批“质量强市、强县”示范城市,其区域内质量总体水平率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起完善的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质量监管体系,城市综合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培育一批“质量强市、强县”率先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带动全省各地构建全面、全程、全民质量发展的大质量格局,培育一批符合黑龙江省优势产业特征、质量管理先进、社会信用优良、品牌影响力卓著的优秀企业,高标准地发展特色产业、特色园区,努力提升本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水平和市民对政府质量工作的满意度,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

  会上,孙尧代表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签订了《创建“质量强市”“质量强县”示范城市任务书》。(记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