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认真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

10.08.2017  18:44

    8月8日上午,齐齐哈尔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谢连启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单克杰,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主任张重强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案件。

    作为全国第二批、全省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齐齐哈尔中院早在2014年6月就实施了院庭长办案制度,让院庭长回归法官身份、回归审判一线,进入审判组织亲自办案,整合审判资源,落实司法责任,发挥院庭长在审判组织内的主导、引领和示范作用。为今年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提出的进一步加大庭审直播力度、进入员额的院庭长要带头直播的工作要求,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这起因原告不服城管局对自己私建房屋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三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庭前共同研究分析了案情,对案件的主要法律关系、双方争议焦点等问题有了深入了解;在庭审中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庭审的各个环节,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院领导担任审判长、三名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办理案件,将庭审在网络上全称直播,彰显了人民法院公正、公开的司法形象,使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结果更加信服。

    2017年上半年,齐齐哈尔中院进入员额的6名党组成员共审结各类案件78件,进行庭审直播6次;中院院庭长办案数占全部员额法官办案数的48.74%,庭审直播次数占全部员额法官直播次数的72.97%。与此同时,还促进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义务,上半年全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已由去年的9.7%提高到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