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19.04.2019  11:01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于8月2日至9月12日对省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巡视。11月6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召开了巡视情况反馈大会,向省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省发改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省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省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全盘接收,诚恳接受,并把巡视整改工作视为对委党组和全委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检验,作为全委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部署落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主要领导在听取第三轮巡视综合汇报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打牢巡视整改的思想基础,端正巡视整改的工作态度,提高巡视整改的政治站位,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可检验的成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落实好省委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张亚中同志任组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孙景春同志,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委党组成员魏国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制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意识形态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一并纳入方案进行整改。形成了巡视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梳理出的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明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三)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委党组书记、主任张亚中同志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坚决把把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要求严起来,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正风肃纪,带头督导推进。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以身作则,以行促改,牵头负责22项整改任务,围绕推进整改工作下基层、走企业、深入扶贫驻村点,将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其他委领导同志也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讲政治、落责任,抓好牵头整改任务,确保整改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及时有回音。

(四)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发挥好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结合起来,立足长远、统筹推进、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围绕具体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拿出破解问题的硬性措施、招数、办法,创新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方式方法,从制度上巩固完善,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整改工作产生持久效果。

截止目前,省发改委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经细化分解出70个问题,其中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67个问题,未完成整改3个问题;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向省发改委党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分解为3条,已落实完成意见建议3;对巡视组提出立行立改的1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情况

(一)认真履行服务全省转型发展职能,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1.着力解决宏观谋划缺乏前瞻性,“参谋部”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学习,强化顶层设计和谋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委干部和市(地)发改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梳理细化相关工作任务,提出落实的措施,为省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2018年10月,会同省委政研室、省委组织部起草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意见》。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开展“沉下去问需求”“请进来听意见”“走出去学经验”等活动,形成37篇调研成果,编制完成各类规划、方案、制定出台的意见20个。《黑龙江省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人口收缩治理研究》获国家发改委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发展研究》获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结合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深化省情研究,确定了8个方面重点讨论内容和20个研究专题。2019年,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关于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八字方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1+N”制度体系,着手制定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前谋划“十四五”规划,启动前期调研工作,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已完成)

(2)着力推动“油头化尾”“煤头电尾”“煤头化尾”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全力破解产业结构偏重问题。推动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制定了《全省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储备库,入库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497个,投资规模9715亿元。2018年省重点推进产业项目339个,项目总投资258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23亿元,全年开复工项目304个,完成投资539亿元。2019年又编制全省百大项目建设计划,着力抓好组织实施。建立完善重点产业项目考核机制,调动各地抓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强化规划引领。聘请国内高水平专业机构启动编制《黑龙江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规划》《北药产业发展规划》,深入研究制定《黑龙江省面向欧亚物流枢纽区建设规划》《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关于加快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完成)

(3)加强对国家现有政策的研究,积极主动争取和利用国家政策,提高制定政策文件的实效性、针对性,使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更加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派专人、专班驻京直接参与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文件的起草工作,把“支持‘四煤城’申请光伏领跑者基地”“加快黑龙江省三江联通工程前期工作”“加快牡丹江至敦化、齐齐哈尔至通辽、齐齐哈尔至满洲里铁路建设”等37条我省诉求写入文件中。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贯彻落实意见》《黑龙江省维护能源安全意见》《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关于维护国家产业安全的意见》。向省委省政府报送《驻省央企改革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等10篇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向省委办公厅报送的《依托我国东北地区深化经略东北亚的思考与建议》《黑龙江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窗口》被中央办公厅采用。(已完成)

(4)紧扣全省经济发展需要,加大“跑上去争支持”力度。仅2018年下半年,委领导带队先后45次到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进行汇报争取。2018年,我委共争取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2批次120.6亿元,主要用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方面项目建设。黑瞎子岛防洪工程、哈尔滨机场二跑道等重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评估。在省委的推动下,国家发改委共安排我省新建玉米燃料乙醇规模270万吨,占全国新增玉米燃料乙醇规模的42.9%。将我省90个开发区纳入国家公告目录,数量居东北三省之首;将我省哈尔滨、佳木斯、大庆、牡丹江、黑河、东宁、绥芬河等7个市地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布局规划》,成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最多的省份。国家能源局同意将神华宝清电厂作为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并网发电,五年内每年安排30-50万千瓦容量支持我省背压机组建设;将我省“十三五”规划新增的87个农林生物发电、25个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纳入国家规划。为夯实向上争取的基础,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的分类标准,将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时录入重大建设项目库。截至目前,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内累计储备各类项目超万个。(已完成)

(5)会同省工信委、住建厅、审计厅等部门,邀请行业内专家,组成了工作专班,围绕深化天然气供销体系改革,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赴北京、杭州、重庆、沈阳、长春、呼和浩特等地及省内部分市和供气企业对天然气利用和价格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关于我省天然气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措施的报告》,已上报省分管领导。争取国家资金8.8亿元,用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使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顺利实现了国家要求的全年降价10%的目标。(已完成)

2.着力解决项目审批建设迟滞缓慢的问题。

(1)完成对2015年以来,我委审批、核准的357个项目全面梳理工作。截至目前,尚有61个项目未开工,比巡视反馈中131项目减少了70个。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不能开工建设的,及时调整资金或撤销审批文件。(2019年6月底完成)

(2)我委对克山宇祥热源建设项目、鹤岗经济开发区煤化工产业园区新建铁路专用线核准、密山市为天新农业沼气发电3个项目核准情况进行了核实。克山宇祥热源建设项目于2015年9月23日申请核准,我委于2016年2月6日予以核准,用时4个月13天,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规问题,在其于12月底整改结束后我委正式启动核准程序,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准。鹤岗经济开发区煤化工产业园区新建铁路专用线于2015年8月申请核准,我委于2016年5月23日予以核准,其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缺少核准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2016年5月10日在项目单位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并报送我委后,我委正式启动核准程序,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准。密山市为天新农业沼气发电项目于2017年11月13日申请核准,我委于2018年3月21日予以核准,主要是因为该项目缺少土地预审文件,2017年12月26日项目单位补充了相关材料,我委启动了核准程序,委托专家进行实地调研和评估(项目评审时间不计入核准时间),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准。

虽然以上3个项目核准没有违规,但反映我委在为企业服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对此,我委及早采取措施,加大了放管服改革的力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早在2018年6月末,就将秸秆、沼气、生活垃圾等生物质发电项目,玉米深加工、城市新增集中供热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权限,下放给相关市(地)、县(市)政府,当年核准生物质发电项目19个,比上年增加15个。2019年,我委进一步解放思想,出台了《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推行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马上办”,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节能审查“不见面审批”,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范围,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移动端申报和容缺预核准。在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同时,加强对基层发改部门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发改部门的服务水平。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对项目进行核准,严禁超时核准。(已完成)

(3)我委对有关项目情况进行了核实和整改。绥芬河进出口园区66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2016年12月由绥芬河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属于地方管理项目,不需要征求省发改委意见。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于2017年获得国家专项支持资金1857万元,因宾西开发区规划调整,项目征地困难,无法开工建设。我委已按照规定,将安排给该项目的国家专项资金调整给哈尔滨雨晶光电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LED高端技术及其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爱辉220千伏变电站联网工程、新空间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宝山66千伏输变电工程,2013年3月由我委核准。这3个项目均为满足当地园区新增电力需求而规划建设的,但由于园区入区项目数量少,电力负荷没有达到预期,省电力公司推迟了项目建设。下一步,省电力公司将根据园区电力负荷增长情况适时启动项目建设。

在加强项目核实的同时,还采取措施,严格项目审核把关。一是规范项目申报流程。所有向我委报送的项目,均由市县发改部门统一出具请示文件,与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申报的项目,市县发改部门均与行业管理部门联合行文报送;所有非涉密项目全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重大项目库报送。二是做好项目审核把关,所有审批、核准类项目审核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每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均设定专人具体把关;按时开展项目调整工作,对于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提前介入,对项目前期工作给予及时指导,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和规范程度。(已完成)

(4)对有关项目建设和监管情况进行了核实和整改。神华国能宝清电厂项目是在2009年9月在1000万吨露天煤矿获得国家核准并开工、电厂项目路条上报待批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的,2011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和国家能源局要求,我委责令项目停止建设。2013年9月神华集团将该项目负责人调离。在历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副省长的不断推动下,2014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局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省发改委于2015年2月17日完成了项目核准。伊春市翠峦区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问题属实,我委督促伊春市积极整改,2018年7月、8月土地、规划手续办理完毕,9月完成招投标并复工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监管,既服务好项目建设,又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尽快建成运行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切实发挥效益,有效带动地方投资,同时加大对“未批先建”项目的治理力度,规范项目管理。(已完成)。

3.着力解决“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对省物价局归口管理未落实的问题。

(1)国家与地方的核准权限是由国务院规定的,省与市、县的核准权限是由省政府规定的。在项目核准方面,目前执行的是《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黑龙江省2017年本)的规定,风电站、内河航行核准权限均在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已完成)

(2)下放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权限。一是发挥属地服务便利化优势,已于2018年6月将农林生物质(含秸秆)直燃发电项目,利用农林生物质等原料发酵产生的生物天然气(沼气)发电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米深加工(暂不含已进行了一轮招标的玉米燃料乙醇)项目和城市新增集中供热项目等投资主体招标权限下放给市县政府。二是将燃煤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权限与新增热源投资主体招标权限一并下放。同时,指导地方做好燃煤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招标工作。三是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制定了《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已完成)

(3)一是齐齐哈尔、佳木斯、鹤岗、七台河4个市政务平台已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部联通。二是积极推进了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直有关部门专业平台的联通工作,截至目前,已实现与国家公安人口库、工商法人库、工商企业登记系统、信用黑龙江、国土土地审批系统的联通,目前正在推进与省住建厅施工许可系统的互联工作。三是依托平台开发了安卓和IOS系统的两版手机APP。手机APP已正式上线,实现了投资项目在手机上能申报、能查询、能反馈、能互动。四是按照《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部署,原省物价局除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以外职责已划入省发改委,履行对省粮食局的归口管理职责。(已完成)

4.着力解决污水处理项目应建未建,重要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1)通过完善落实规划,对全省县区市及城关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行全覆盖考虑。一是配合省住建厅起草了全省污水污泥三年提升行动计划,拟根据住建部最新修改的指标体系进行完善后印发实施。二是配合省住建厅编制形成了《黑龙江省县级以上城市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规划》初稿,规划实施范围包括全省13个市(地)所辖行政区范围内的区、县(市)、建制镇等。三是督促省会城市哈尔滨4个谋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现已全部开工建设。依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项目监管,已经实现项目月调度等监管工作。创新项目监管方式。建立了环资领域项目交叉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定期不定期检查,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一步增进各地发改部门的工作交流、取长补短。四是协助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督促齐齐哈尔昂昂溪区污水处理厂加快整改。2018年12月底,污水处理厂已完工并实现通水,2019年1月底实现了调试运营。(已完成)

(2)委主要领导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其汲取教训、认真整改。主管处室对未提供电费凭证的五大连池市、鸡西市恒山区污水处理厂电费交纳情况进行了核实,五大连池污水处理厂提供了电费凭证,电费与污水处理量较为匹配,恒山区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9月-2018年5月停产改造,未交纳电费,其余时间段电费均已提供。穆棱市城市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采用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公司专利技术,电耗指标为0.058度/立方米,其发生的电费与污水处理量也是匹配的。督促13个污水处理项目所在地区发改部门抓紧向当地政府汇报,尽快整改。目前12个项目已正常运营,鸡东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项目已于2019年2月开工建设。(已完成)

(3)我委对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污水处理等3个项目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积极推进整改。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污水处理量小的主要是由于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企业按规定停业造成的。伊春市中心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2018年平均日处理6.27万吨,企业上报数据有误。对此我委已责成企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鹤岗市污水治理工程2018年共有三个时间段入水量超过设计规模。对此,项目单位采取加大格栅开启频次等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营,发挥治污作用。

针对以上项目存在的问题,我委举一反三,加强对我省重点流域污水处理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将项目前期工作做实做细,从乡镇实际出发,有多大需求就建多大规模,不求项目高大上,只求项目务实管用。进一步完善项目月调度制度,结合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计划执行和建设情况。(已完成)

(4)督促有关市县区政府推动污水处理厂达产达标运营,坚决避免建成污水处理厂不处理污水、实际处理污水规模与设计规模差距巨大等现象发生。一是及时与省住建厅城建处咨询沟通,了解到由于近年来省内部分地区口增长情况和增量企业发展情况未达到预期,导致部分已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没有满负荷运营,结合省情实际,住建部门一般将实际污水日处理量达到设计日处理规模的60%以上即视为符合要求。二是为进一步提高负荷率,我委与省住建厅共同督促各地在今后的项目储备、申报过程中切实深入研究项目建设需求、建设规模、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实际、科学合理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避免造成资源和资金浪费。三是对于设计规模与实际应用差距巨大的漠河县、呼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大兴安岭行署发改委已书面说明情况,并责成当地政府启动整改工作。同时我委要求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改委切实加强对大兴安岭地区及所辖区县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的动态掌握和现场督导,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已完成)

5.着力解决四方台污水处理项目监管落实不力,欺上瞒下的问题。

(1)推动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污水处理项目抓紧建设、投入运营,切实解决四方台区污水无法处理,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为当地百姓营造良好健康生活环境。经市政府积极沟通协调,现已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列入佛山市与双鸭山市对口合作重点民生项目,佛山市合作资金1亿元已到位。项目规划、立项手续和改造方案已完成,组建了工作推进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将于2019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2)加强对项目核准、备案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有关人员违纪行为。一是双鸭山市已对四方台污水处理项目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2018年11月27日,双鸭山市纪检委、监察委已分别对四方台区设施管理站站长王军做出开除党籍、公职的党纪政纪处分。省发改委党组书记对与该项目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建立和完善了项目监管机制。巡视反馈以来,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警钟常鸣。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管理谁监管”要求。对由省发改委备案、核准、审批的项目,督促项目审批处室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在项目核准前、开工后和建成后三个环节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对省发改委申请、国家发改委安排的中央预算内项目,要求在项目申报阶段必须明确项目监管单位和具体监管人、在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项目监管单位必须报送监管方案,落实好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依托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求项目单位及时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和进展情况,加强项目在线监管。对项目法人、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要求基层发改委要及时报送情况(已完成)。

(二)强化规矩意识,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1.着力解决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不强,违规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巡视反馈以来,严格遵循:研究讨论人事议题时,党组成员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委主要领导综合集体意见最后表态发言,切实做到集体决策,形成共识。(已完成)

(2)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内容制成提示板,在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置于会议室,提示参会人员严格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最后表态,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表决”等规定,防止和克服由少数人圈定或在少数人中圈定人选的现象。(已完成)

(3)把从严要求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一是注意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选任干部中,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掌握干部真实表现,为选任干部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对照民主推荐范围的有关要求,将委领导班子成员、正副巡视员纳入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范围。三是在党组票决环节,明确规定: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由与会的党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表决,缺席的党组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坚决杜绝党组成员委托票决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决执行好“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和“五个不准”纪律要求。(已完成)

2.着力解决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严,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

(1)从严规范委机关招录、调动工作,严格执行选人进人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拉关系、走后门、滥竽充数等现象。对拟进入机关人选的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对“三龄两历”存在严重问题的干部坚决不予调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待委机关“三定”方案批复后,采取公开遴选、公开考录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充实委机关工作力量。加强对干部配备的统筹谋划,避免再次发生提拔干部提前占位情况。(已完成)

(2)严格落实“凡提四必”。一是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从源头上把好干部选任的第一道关口,防止“带病”干部成为提名人选。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力度。对巡视中发现干部档案问题进行严格审核。选派干部参加档案管理专项培训,切实提升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技能。三是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每年集中填报前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干部对填报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对抽查核实填报不一致的领导干部进行核实分析,对不如实填报的,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已完成)

(3)把握好干部选任节奏,避免再次出现压茬情况。根据工作需求,谋划好干部选拔和配备的数量和频率,把握选任节奏,原则上一批次干部选任工作完成前不研究开展下一批次干部选任。(已完成)

(4)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提高执行《条例》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落实“凡提必查”,人事处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任工作规定等问题,会同驻委纪检监察组及机关纪委进行调查处理,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已完成)

3.着力解决干部选任把关不严,任用干部随意性大的问题。

(1)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的要求,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尺。严格履行干部选任考察程序,尽量做到应谈尽谈,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已完成)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针对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易发生“不规范”问题的风险点,建立提示制度,根据工作分工将提示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等载体,加强对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学习,做到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强化规矩意识。三是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在制定干部选任方案中,写明民主推荐排序办法、推荐结果使用方式等事项,实施中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方案内容;在研究确定拟考察对象人选环节,严格执行“与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等规定。(已完成)

(3)强化对干部岗位调整的统筹谋划。积极稳妥开展轮岗,对岗位调整的干部开展岗位培训,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已完成)

4.着力解决直属单位班子建设不力等问题。

(1)认真落实省委编委印发的《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黑编〔2018〕187号),根据核定的领导职数、工作需求和空岗情况,制定了《省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选配工作方案》。目前,已经配齐省价格认证中心(省价格监测中心)、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的领导班子。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推动省发展规划研究所组建事宜,待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后,及时配齐领导班子。(未完成,待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

(2)加强干部配备和人才引进,重点抓好年轻干部培养。一是待省发改委“三定”规定批复后,抓紧启动干部公开遴选、公开考录、选调等工作,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历练。选派2名年轻处级领导干部赴县(市)挂职、选任1名处长赴广东挂职、选派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赴基层扶贫,强化实践磨练,丰富干部基层经验。三是贯彻落实《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推进干部队伍梯次配备,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确保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已完成)

(3)参与组建省大数据中心。按照《关于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转隶到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管理事业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原省信息中心信息服务职能及编制转隶工作。待省大数据中心正式组建后,做好23人的转隶工作,取消省信息中心。(已完成)

(4)巡视反馈以来,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解决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外聘人员问题。在18名编外聘用人员中,除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的1名哺乳期未满和1名在评审中心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两年的人员外,评审中心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其余16名编外聘用人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了经济补偿和赔偿金额,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目前正在办理人员离职和发放补偿赔偿金等手续。后续工作中,将结合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对在编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已完成)

(5)巡视反馈以来,委机关借调29人中,已有9人撤回信息中心,10人将转到省大数据中心,还有10人在委里临时工作。下一步,对剩余人员进一步进行清理,合理安排借调人员工作;强化发展规划研究等职能。(已完成)

(6)巡视下访意见反馈后,委主要领导责成机关党委、人事处和办公室于8月24日上班时间对省信息中心、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和省宏观经济研究所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委党组对突击检查查出的迟到人员与巡视组暗访查出的未在岗没有书面报告人员共计14人在全委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此后,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工作纪律检查12次,书面通报3人次。今后将继续加大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已完成)

(三)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管理

1.着力解决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暗箱操作、带头违规的问题。

(1)于2019年1月完成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期工程项目可研批复。对数字证书公司收费标准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我省收费在全国最低。积极解决因场地不足、专家分布不均衡导致招标项目排队、影响固定资产投资进度问题。早在2018年5月,平台开通了远程异地评标功能,减少场地需求。2018年7月,通过招标确定了两家标准化社会评标场所,并已投入运行。2018年5、12月、2019年3月先后向各地市发改委、各交易中心印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申请流程的通知》、《关于坚决杜绝项目排队交易延误投资建设进度问题的通知》、《关于利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社会化交易场所补充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场所不足的通知》,坚决杜绝项目排队、延误投资建设的问题。至目前,未再出现项目排队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平台硬件建设,保障平台正常运行。同时,从制度层面进行创新,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已完成)

(2)委党组更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同时要求各处室严格执行处务会议集体讨论制度,未经处务会讨论的事项不得提交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讨论。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底,共召开12次党组会议、4次主任办公会议,重大事项百分之百由班子集体决策。今后,委党组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已完成)

2.着力解决直属企业天仓公司国有资产大量闲置浪费问题。

按照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有关要求,委党组决定将天仓公司国有资产划转一次性整体划转给省农业投资集团,并于2018年12月17日向省农业农村厅发函要求尽快办理划转手续。下一步,我委将配合省农业投资集团尽早完成划转工作。(已完成)

3.着力解决展望大厦豪华装修投入巨大的问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委党组决定将展望大厦划转给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12月省旅游投资集团筹备组建工作组办公室已向我委致函确认此事。下一步,我委将配合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划转工作。(已完成)

4.着力解决违规低价出租国有房产的问题。

我委于2018年12月5日向南岗区人民法院发函《关于请协助做好省发改委涉诉案件执行的函》(黑发改办函〔2018〕479号),并与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案件沟通,通报了巡视反馈情况,促其配合整改。与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由其专业律师团队履行强制执行相关司法程序,积极争取收回房屋资产和租金。下一步,我委将全力支持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开展工作,依法依规收回该处房产。(2019年12月底完成)

(四)杜绝官僚主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1.着力解决基层座谈会反映作风问题强烈的问题。

(1)于2019年年初,制定了《省发改委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十项措施》,明确“最大限度避免工作以外时间折腾市县发改部门及省直部门,树立好委机关对外形象”。严禁各处室单独发文向基层要情况。对确是上级要求急并已经明确办理时限的,在发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数据时注明原因,避免造成不理解,引起误会和矛盾。下一步,我委严格执行《省发改委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十项措施》,坚决减轻基层发改委负担。(已完成)

(2)出台《省发改委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十项措施》,严禁处室压件、人为急件,简化委内文件签批流程,加快文件流转效率。当日收文原则上当日流转到承办处室。省直部门联合发文即到即签。严格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转发时限要求,所有转发下达的投资计划均在10个工作日内下达完毕,所有需分解到具体项目的投资计划均在20个工作日内下达完毕。下一步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违反规定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已完成)

(3)2018年环境承载力会议有关数据采集时限要求是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并非省发改委工作的失误、疏忽,对此我委已在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解释,消除了基层单位的误解。我委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工作沟通,及时解答基层相关问题。(已完成)

(4)2018年9月委党组提出了“沉下去问需求、请进来听意见、跑上去争支持、走出去学经验、坐下来搞协调”五项新举措,从工作层面推进问题整改。今年又出台了《省发改委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十项措施》,从制度层面就发扬工匠精神、落实“五细”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谋划设计、抓好重大事项落实做出明确规定。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结合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和“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调研成果和规划报告。(已完成)

(5)出台《省发改委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十项措施》,对“减环节、优流程”做出五项禁止性规定。委党组要求贯彻落实文件要紧密结合实际,注意从文件中找政策、找任务、找机遇、找责任,避免原文照转,上下一般粗,以转发带替落实。下一步,将加强对国家和省里出台的相关文件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落实的真招、实招、硬招。(已完成)

(6)已于2018年12月底前,组织原省物价局机关在省政府楼外办公人员全部搬入省政府楼内办公,实现集中统一办公。(已完成)

(7)对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进行了优化,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移动端申报,完成了手机APP程序的开发工作,增加了移动办理功能。同时,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下一步,我委将着力抓好既有措施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已完成)

(8)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坚持“”字当头,通过开展“十破十立”促进全委干部转理念、转作风、转方式方法。始终坚持“”字当头“”字为先,通过加大“”和“”、“”和“”、“”和“”的力度,积极主动作为,不断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方面,积极解放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八字方针”,编制推动高质量发展意见,并形成“1+N”规划政策体系,启动“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通过早谋划布局,积极与国家的调研相衔接,与国家中长期规划相对接,力争更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纳入国家规划。下一步,我委将始终坚持“”字当头、“”字为先、“”字为要,以“十破十立”,推动思想的解放,以“五个一批”成果,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已完成)

  2.着力解决为基层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1)2019年起,开设全省发改系统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讲堂,由班子成员,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讲授相关领域政策和专业知识,对市县发改干部进行业务培训。2019年初,出台《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推行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马上办”,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节能审查“不见面审批”,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移动端申报和容缺预核准,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范围,深化投资项目评估制度改革,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扎扎实实落实好以上各项措施,切实服务好基层和市场主体。已完成)

(2)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一是转变作风,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项目单位咨询的问题由处室分管同志或处长负责解答和服务,帮助基层了解国家政策要求,如何更好地利用政策。二是开设省发改系统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讲堂,对市县发改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发挥政策咨询服务室作用,由各业务处副处长值班,受理群众电话咨询。四是利用省发改委外网和手机APP,主动向群众解读政策。五是对于国家出台的特别重大政策(如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及时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宣传解读,抓好贯彻落实。六是2018年年底将国家出台的政策汇编成册,供各市地学习参考。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各方面工作,让基层、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和用好国家政策。(已完成)

(3)核实鸡西市恒安鑫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情况,该公司未参加我省组织的生物质发电公开招标。该项目在未取得全省公开招标中标资格及核准文件前,于2016年6月违规开工建设。省发改委依据有关规定,于2017年8月向鸡东县下发了项目未批先建整改意见的函。2017年9月,鸡东县政府将整改情况报送给省发改委。鉴于鸡东县政府对违规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我委本着节约投资、为企业服务的原则,也为使违规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能正常运行,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减轻焚烧造成的大气和环境污染,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为项目补办了相关手续。(已完成)

(4)“省物价局直属单位价格认证中心2017年上半年网上办事事项有2件超时办结,受到省直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通报批评”这件事当时已经做出处理。原省物价局主要负责人被省直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约谈,并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主管领导也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被局党组通报批评,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直接责任人被约谈。巡视反馈后,我委高度重视,认真汲取教训,明确要求各处室要严格按照网上办事的相关规定,认真及时进行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好企业和项目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对网上办事事项进行监督,及时进行提醒。加强检查,对超时办结处室或直属单位的进行问责。(已完成)

3.着力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委党组切实扛起意识形态整改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和提高。委党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文化届、社会科学界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入2019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以上率下,带领全委党员深入学习。二是深入查摆和整改。在委党组召开的“思想领先、政治过硬”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上,采取集体研究讨论的方式,深入查找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就是抓党建、抓党建必须抓意识形态,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发改系统建设融为一体,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提出整改措施。在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及班子成员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处长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与“70后”和“80后”干部进行集体谈心,深入了解干部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强调发改委干部必须与时俱进,进行一场思想革命。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发改干部头上顶着的不是光环是责任,手中握的不是权力是工具,收获的不是物质是精神。四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在认真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若干措施》基础上,根据省发改委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分工,与全省意识形态工作实现有效衔接。五是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于2018年年底,及时向省委报告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已完成)

(2)强化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各直属单位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班子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由机关关委(党办)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对意识形态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大会将意识形态学习作为必学内容。(已完成)

4.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认真按照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好“三级四岗”各项责任。对2018年上半年党建督导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除直接反馈的4个问题外,我们对照省直党建问题清单,又自检自查梳理出6个问题,一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有关整改情况已与2018年末通过省直工委检查。二是调整支部组织设置。为优化支部设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全委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支部的职能、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等,为支部调整做好相应准备。下一步拟在我委“三定”方案获得批准后,按程序对全委党支部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并相应做好支部换届工作。调整的思路是总体上一个处设置一个支部,使处长能够真正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同时抓好处室党建与业务工作。(已完成)

(2)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巡视反馈的“2016年9月机关党委换届,专职副书记距退休不足半年,仍被推荐为候选人当选”问题已经整改。该名同志已经退休,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年龄符合要求。这个问题虽然已经整改,但它反映出我委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够规范。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认真贯彻基层组织换届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规范选举,确保不出纰漏。(已完成)

(3)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一是提高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程序和要求,自觉把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二是强化思想准备。结合召开2018年度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打好思想基础(已完成)。三是规范程序。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积极征求省直各单位、市(地)、县发改部门、50家服务对象和委内各处室意见,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进行思想交流,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四是发挥一把手表率作用作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职责,当好表率,带头学习、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谈心谈话,对开好民主生活会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五是自觉接受指导。主动接受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的指导,及时请省委组织部对民主生活会方案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为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提供了保障。(已完成)

(4)不断增强支部组织生活会时效性。一是做实做细方案。在充分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制定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对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尽可能写实写细,便于支部贯彻执行。二是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委里方案要求,制定好方案。认真学习党章,提高思想认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党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组织支部和党员认真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在支部范围内做到100%,严禁零意见。三是加强工作指导。机关党委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党员对照检查材料等的审核把关,选派机关党委委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现场督导。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不能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支部,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同意,责令重新召开。四是建立组织生活会通报制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结束半个月内,机关党委会要将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通报全委,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已完成)

(5)评审中心党委检查了党委会议记录,发现是由于当时的记录字迹潦草,负责会议记录的同志进行了誊写,造成了疑似“补写现象”。评审中心党委已经选定1名年轻骨干同志充实到党委办公室,分工其做好党委会议记录和党委办公室其他工作,努力做到党委会议记录一次成。(已完成)

(五)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问责力度

1.着力解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2019年初,按照全盘统筹、条块结合,保证工作高效协调顺畅的原则,对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形成了党组讲政治、讲大局、讲民主集中、讲分工协作,委领导真正履行一岗双责,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的良好局面。(已完成)

(2)委党组坚决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在既有工作基础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强化党纪党规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做到明责在心、扛责在肩、履责在岗。二是不断完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委党组每半年听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主任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建立经常性廉政谈话制度。干部选任、轮岗、班子分工调整委党组必须进行廉政谈话,驻委纪检监察组按管理权限进行廉政谈话。2019年1月4日,委党组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委党组书记和驻委纪检监察组长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四是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制度。按照委党组要求,机关纪委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对委内各处室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今后还将根据处室职能和分工调整动态进行排查。五是建立党纪政风特邀监督员制度,制定了实施办法,首批聘请了7位离退休老同志。其主要任务是对省发改委班子及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政治生态建设和作风建设,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以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已完成)

(3)积极防控廉政风险。一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会议和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以系统内和全省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鉴,紧紧围绕五个“深查”和十六个“重点看”,紧密结合职责、紧密结合工作,逐项对标对表,刨根问底、吹糠见米,深入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二是推行政务公开。除涉密项目之外,其它项目全部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同时公开具体审批事项和程序。三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项目核准、投资申报都要经过处务会、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认真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通过重大项目库强化计划执行情况监管。五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立案查处了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张伟宏违纪违法案件。(已完成)

(4)在克山、讷河、甘南等县发改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被通报后,委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全委处级以上干部学习了省纪委、齐齐哈尔市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及省纪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制定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操作规则,县级发改部门不再担任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由县级政府确定,县级发改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巡视意见反馈后,委党组深刻反思,进一步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力度。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共同聘请10名离退休干部和现职非党干部为党纪政风监督员,共同制作完成《发改系统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宣传片》,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查办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张伟宏违纪案件,认真办理驻委纪检监察组下达的《监察建议书》和移交的问题线索。今后我们将以发改系统典型案件为鉴,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案件,同时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监督组监督和指导,着力构筑省发改委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已完成)

2.着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被动应对的问题。

(1)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不断强化问题意识。对反馈省发改委党组的问题进行分类,印发监察建议,将梳理出的9个问责类问题、15个廉政风险点交省发改委党组,督促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追究责任,对暴露出的廉政风险,建立长效防控措施。对省委第八巡视移交纪检监察组的问题线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程序处置,该线索经过初核已经立案。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局务会,浏览“三重一大”相关文件,深入开展走访调研,与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的主要职责以及党组织设置、干部队伍、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等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重点监督对象的问题线索反映,精准掌握部门情况、权力运行轨迹,及时发现问题。(已完成)

(2)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项目报备制度。对中央预算内、省级预算内项目,要求在主管领导签发后,向国家和省政府报送前,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报备,便于纪检监察组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目前已报备项目十余项。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要求资金下拨后半年之内,向纪检监察组报备项目进展及变更情况,杜绝立项审批后长期不开工或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中央预算投资行为等现象。加强对驻在部门内部资产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调阅内部资产管理部门出台的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对天仓公司等现有资产进行了实地踏查,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对资产严格管理,坚决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尤其对机构改革期间划转的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已完成)

(3)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找准风险点。通过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列席处务会等措施,进一步摸清主管“人、财、事”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要人员,了解和掌握部门权力运行轨迹,目前已梳理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下达中,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向上申报和计划下达”阶段等风险点多个,便于实现精准有效的监督和风险防控。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部门的处务会记录,AB角制度执行情况,督促规范权力运行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建立风险岗位人员廉政档案,记录参加廉政教育情况、信访举报情况,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杜绝风险隐患。(已完成)

3.着力解决上轮巡视整改群众认可度低的问题。

(1)认真汲取教训,已在本轮巡视整改中将“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懒政怠政、慢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列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委党组加大对委机关及全省发改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反复强调“发改干部头上顶着的不是光环是责任,手中握的不是权力是工具,收获的不是物质是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提出“十破十立”。二是强化目标引领。提出建设“创新发改、责任发改、服务发改和过硬发改”目标,引导全委干部进一步勇于工作创新、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水平、锻造过硬本领。三是采取五项新举措。为切实履行好发改委的职责,促进工作作风真转变、政治生态真好转,开展了“沉下去问需求、请进来听意见、跑上去争支持、走出去学经验、做下来搞协调”活动。省委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办公室在《工作简报》第5期刊发了活动开展情况。四是调整了委领导分工。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对委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这次分工主要是按照条块结合、有利于发挥整体作用的原则进行的,有效解决了处室职能交叉、工作内耗、工作慢作为等问题。五是建立健全内部制度。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效率,建立了部门调度会议制度、咨询顾问制度、处际联席会议制度、经济形势会商制度,建立了综合数据库、重点项目库、咨询专家库政策集成库,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办事效率。六是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细化实化岗位职责清单,编制业务知识手册,建立并不断充实“基本业务+”考试题库,题库量达700道题。实施“以考促学”,先后4次组织委机关干部考试。七是整治工作作风。委党组对机关各处室工作中存在的工作往后拖、责任往外掰、问题往上推进行坚决治理,严禁处室之间推诿扯皮、函来文往,强化工作担当和配合。(已完成)

(2)按照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有关要求,委党组决定将天仓公司国有资产划转一次性整体划转给省农业投资集团,并于2018年12月17日向省农业农村厅发函要求尽快办理划转手续。下一步,我委将配合省农业投资集团尽早完成划转工作。(已完成)

(3)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切实解决单位管理存在的问题。巡视反馈以来,已将省工程验收事务所合并到展望大厦,划转工作已经结束。2019年年初,依法解除了外聘人员劳务关系,相关工作已经结束。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了研究人员聘用办法,启动了新一轮研究人员聘用工作,建立了正确的工作导向。严明工作纪律,修改了职工请销假办法,堵塞制度漏洞,每天对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通过以上措施,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尽快配齐配强单位领导班子和各部干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各方面工作。(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委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451-82628537;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省发改委收;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