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法院多项改革落地生根

18.12.2017  20:54

    12月14日上午,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采用7人大合议庭方式公开审理了梁某、张某申请执行异议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将“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大陪审制”、“法官跨庭组合”、“法警民事案件值庭制度”等多项改革举措再次展现,确保了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该案涉及134起一审案件、165名当事人,涉案标的额1000余万元,属于重大复杂且在大庆市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案情原委是:梁某和张某作为发起人,于2014年8月注册成立了大庆某商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中介、汽车销售等诸多领域。经过苦心经营,该商业公司成为了大庆市辖区较有名气的民营企业。2015年下半年开始,该商业公司采用新的经营模式,整体承包、租赁了某楼盘商场,并与商场业主分别签订了《商场商铺租赁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约定由其对业主所有的商铺进行委托经营管理,定期向业主支付租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商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多次协商未果,众多业主向让胡路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商业公司败诉,商业公司未提起上诉。在执行过程中,因商业公司为“空壳公司”,法院依法追加了该商业公司的股东梁某和张某,梁某和张某不服,故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从对异议案件审理过程来看,可以看出让胡路法院多项改革落地生根,确保了案件能够得到公正、高效审理。一是“繁简分流机制”切实发挥作用。二是“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制”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法官跨庭组合”优化审判资源。四是“法警民事案件值庭”守护庭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