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终于执行到位了” 齐齐哈尔龙沙:以机制建设提升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质效

31.07.2019  08:53
  “张姐啊,报告你个好消息:你们开展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很有效果,我们去年向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到位了!”7月30日早一上班,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萍就接到来自区生态环境局法治科小杨打来的感谢电话。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会收到行政机关类似的反馈,作为一名检察人,内心还是很欣慰的。”说起当事人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张萍讲起了6月份办理的一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
  龙沙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区生态环境局向法院申请对新宾利汽车维修公司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后,法院裁定准予执行,但过去半年多了,却没结果。
  为了弄清因由,检察官通过了解办案人,调阅卷宗,查实了情况。原来,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在案件移交程序中衔接不到位,没有及时把裁定书交到执行局,就直接把卷宗归档入室了。
  “如果生态环境局不向我们反映,检察机关不启动监督程序,此案可能永远不会进入执行程序。”张萍介绍说,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查明原因后,及时向法院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将案件移送本院执行局,同时对同类案件进行自查。
  在检察建议的督促下,法院及时将案件交付了执行局。日前,生态环境局十万元罚款的强制执行申请已执行到位。
7月22日,龙沙区法院对龙沙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的其它内容给予函复。目前,法院已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自查,发现已裁定准予执行、但没有直接移送立案庭登记执行的案件共计4件。法院表示,会尽快将上述4件案件移送立案庭,待立案登记后移交执行局执行。   据了解,日前,在黑龙江省检察院下发《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百日会战”活动的通知》后,龙沙区检察院针对辖区特点,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该院与区法院、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会签并建立了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行政非诉执行申请案件台账检查制度,就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与法院和行政机关双向沟通、双向监督。
  同时,该院充分运用“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建立了“龙检维权”微信群,打造指尖上检察院,受理控告、举报、申请监督等案件线索。   自6月份开展“百日会战”活动以来,龙沙区检察院已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8件,被建议单位全部复函并采纳检察建议相关内容。
  “服务单位、群众的一句感谢话,既是对我们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们提升监督质效的激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双春表示,今后该院继续转变执法理念、监督理念,以办案为中心,精准监督、智慧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检察的监督力度,在做强做实中,增强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