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法院顺利执结首例典型非法侵占耕地案件

08.12.2017  02:19

    12月5日,鹤岗市东山区法院在执行一起鹤岗市土地整理中心收回耕地案件中,加大执行力度,协调特警力量,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使案件顺利执结。

   当事人徐某未经批准私自开荒,鹤岗市土地整理中心要求其退还土地未果后向法院起诉,经过一、二审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该案被告徐某退还非法占有的耕地,但徐某对法院判决拒不履行。考虑到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占有耕地拒不退还的案件,既要依法保障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政策不被侵犯,又能促使此类非法占有耕地的其他行为人主动改正,收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经过多次工作,徐某坚持表示“决不履行”。经过充分的法律释明后,东山区法院果断决定依法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并协调特警力量参与到执行中。强制执行当日,法院将徐某传至法院,再一次做其思想工作,一方面积极劝导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方面向其明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对严厉的法律制裁。在法院强大执行力度的震慑下,徐某同意退还土地,并随同法院执行人员一起赶赴非法占地现场,确定地界,与申请人办理了退还耕地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