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停热注意事项

16.09.2015  10:07

   C 注意点啥?

   四种情况不得停热 发现热企违规可举报

   13、什么情况不能申请停热?

  答:四种情况不能申请:一是非分户供热用户;二是分户供热用户控制阀门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控制条件的;三是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四是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14、给闲置房屋报停,但被供暖企业拒绝,这合理吗?

  答:根据细则,要保护居住用户用热权益,限制闲置房屋办理停热,防止对居住用户供热质量造成影响,如果对于供暖企业答复有异议,可前往区供热办或哈市供热办裁定。

   15、如何辨别供暖企业私自增加停热限制条件?

  答:除明确规定不能申请停热四种条件,其他行为均属供暖企业私自增加,可向辖区供热部门或哈市供热办举报。

   16、供热设施保修期咋算?必须经过两个完整供暖周期吗?

  答: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用户在供热期期间入户的,本供热期计算在办理申请停热条件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17、停热期间,如房屋内部发生冻害并给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由居民还是供暖企业负责赔偿?

  答:根据细则,停热用户应做好室内供热设施和上水、下水、燃气管道等公共设施防寒保暖,因停热造成冻害和其他住户损失的,由停热用户负责赔偿。

   18、该细则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

  答:2014年9月26日起发布,随后开始实施。今年是《细则》实施的第一个停热周期。

   19、该细则依据什么制定的?

  答: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20、发现供热企业违规,如何向供热主管部门举报?

  答:可拨供热办举报电话

  南岗区供热办    82708055

  道里区供热办    84502319

  道外区供热办    88944375

  香坊区供热办    87933087

  平房区供热办    86596365

  松北区供热办    88080677

  呼兰区供热办    57371328

  阿城区供热办      53966392

  市住房局供热办  8739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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