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

13.06.2014  23:04

   省局召开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

  于柏青局长对做好2014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月10至11日,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在省地税系统干部培训中心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宪魁、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和省委常委、副省长郝会龙对地税工作的重要批示。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柏青同志作了题为《稳中求进 改革创新 奋力谱写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新篇章》的工作报告,总结了2013年全省地税工作,部署了2014年全省地税工作任务。会上,各市(地)局长交流了工作经验,于柏青局长就公共组织冲突的诊断与处理进行了专题辅导讲座。会议还通报了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宣布了黑龙江省地税系统2014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签订了2014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状。

  会议指出,2013年,面对经济增长放缓、政策性减收较多等不利因素,全省地税系统上下一心,奋发努力,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巩固工作模式,提升创新能力,深化征管改革,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共组织税费收入1413.1亿元,同比增长11.8%,增收14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825.8亿元,同比增长8.3%,增收63.2亿元;社保费收入511.2亿元,同比增长20.9%,增收88.2亿元。与此同时,队伍建设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一是依托科学管理模式强化征管,实现税收收入持续增长。通过开展“回头看”、强化面对面指导等措施落实管理模式,实现了税收收入持续增长。房地产业税收实现248.1亿元,增长30.4%;在全省建筑业增速回落较大情况下,建筑业税收实现143.6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实现47.6亿元;土地增值税实现49.4亿元,增长18.9%;契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实现49亿元、20.6亿元,增长16.1%、1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实现16.4亿元,增长91.7%,拉动个人所得税实现89亿元,增长25.6%;回收欠税14.2亿元;稽查入库税收收入15.3亿元、滞纳金和罚款3.5亿元;各市(地)局新推出的33个管理模式实现税收45.7亿元,同比增长17.1%,增收6.7亿元。二是顺利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据实征收,拉动社保费高幅增长。切实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认真落实省政府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意见,及时按照新的征管体制启动据实征收工作,实行税费同征同管同查,推行财税库银联网缴费业务,推进社保费网络化征收,强化扩面征缴,大力清理回收欠费。后四个月,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分别实现41.8亿元、45.8亿元、58亿元和7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7% 、54.6%、36.9%和83.1%,四个月平均增幅比前八个月3.9%的平均增幅高出47.7个百分点,拉动社保费收入实现高幅增长。三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地税事业发展人才保障。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 “岗位练兵、业务竞赛” 扎实开展,《四条禁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明显改善,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139个应创建单位全部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四是不断优化税收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税收政策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税收服务功能日趋完善,省局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全省地税部门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地税部门再次得到了社会很高的评价。五是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地税事业发展根基。征管基础进一步巩固,信息化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办税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会议指出,这些成绩,既是全省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努力拼搏的结果,也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丰硕成果。省局按照中央、省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真刀真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查出和解决了影响地税事业发展、地税部门社会形象的“四风”以及税收执法和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地税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凝聚了推动地税事业发展力量,引领全省地税系统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也为全系统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积累了宝贵经验。

  会议分析了2014年地税工作形势,强调指出,2014年地方税收工作,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存,一定要认真分析,科学研判,积极应对。

  会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及全省地税工作实际,明确了2014年全省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全省地税系统治局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充分运用加强作风建设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组织税费收入,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会议要求,2014年,全省地税系统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把经过实践证明的各项管理模式、成功做法继续落实好、巩固好、完善好,使全省地税事业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要大力组织税收收入。搞好税收分析,促进新增税源及时转化为税收收入;搞好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反映应征、入库、待征等税收资金分布状态;深化“两业”税收协同管理,促进“两业”协调增长;规范“两土”税收管理,促进“两土”税收管理措施落实;巩固“两税”管理成果,进一步加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深入推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突出抓好城维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潜力税种;大力清缴欠税;推进信息稽查软件应用,促进提高稽查实效。二要不断强化社保费征收管理。强化管理基础,推进社保费申报,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研究做好政策增收工作,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欠费清缴,全面推进社保费网络化征收管理,建立省级统一的税保数据交换平台,进一步加强社保费征收,为改善民生提供财力支撑。三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把各级班子建成领导地税事业发展的坚强核心,扎实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开展市(地)局巡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实施《四条禁令》,为地税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四要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完善税收政策落实机制,规范税收执法管理,健全纳税服务体系,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五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中央、省委、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并按照省委统一要求,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会议强调,要以改革为牵引推动地税工作,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地税事业发展全过程,用改革的精神、思维和办法破解影响组织收入、队伍建设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难题,以改革促征管,以改革促服务,以改革促队伍建设,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一要以改革的思维抓改革,认真落实改革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构建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和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的税收改革发展总目标要求,查找差距,不断创新,统筹推进税制改革政策落实,建立税收政策响应机制,着力抓好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二要以改革的思维完善征收管理,增强组织收入能力。继续按照“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征管体系”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征管体制,加强专业化管理和重点税(费)源管理,完善信息化支撑和监督机制。三要以改革的思维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纳税服务能力。要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目的,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经济效能的服务理念、全员全程的服务理念,在完善纳税服务“硬件”的同时,把优化纳税服务的重点转到健全纳税服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纳税服务“软件”上来,构建以税收管理员和窗口单位为主、其他岗位和人员为辅的纳税服务体系。四要以改革的思维加强队伍建设,积聚地税事业发展正能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地税部门的新要求、新期待,更新观念,创新方法,把握队伍建设的方向,丰富队伍建设载体,创新队伍建设方法,科学推进队伍建设,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的地税干部队伍。

  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地)局局长及1名助手,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主要负责人,重点税源单位主要负责人,农垦、省直管县(市)局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