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规定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为集约节约利用公共资源,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政府系统闲置浪费的非办公类资产,更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从2014年11月份开始,省政府召开4次专题会议部署在全省各市县政府、省直政府系统深入开展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通过清理全面摸清了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底数,全省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共6101处,其中,省本级非办公类资产共666处。对清理出来的非办公类资产,省政府坚持把处置工作作为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抓手,通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发现现实问题相结合,采取“卖、租、转”方式,对省直单位非办公类资产进行分类处置。通过卖和租,将资产配置到生产领域,委托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公开转让资产29处,成交额50022. 财政厅

利剑锋芒尽显监督持续生威 黑龙江省5年巡视工作纪实
“腊七腊八,冻掉下巴。”黑龙江省委专项巡视组进驻省地矿局的那一天,正值农历十二月初八。让巡视组干部们记忆最为深刻的,不是大雪初停后的寒风凛冽,而是收到了一条极为重要的线索。他们顺藤摸瓜,经过三十多天的日夜“攻坚”,省地矿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违规集资入股金矿,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为此,省地矿局共清退职工入股分红款1016. 人民政府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