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法治 哈尔滨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创工作新局面

25.04.2018  10:33
  近日,哈尔滨市组织召开了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会议,深入落实哈尔滨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哈尔滨建设的意见》精神,凝聚共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新主持会议。哈尔滨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全市两级法院、两级检察院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共30余家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锐忱作部署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康翰卿作动员讲话。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事关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公益诉讼工作,正式纳入法治哈尔滨建设,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之中,也彰显着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坚持党的领导,注重顶层设计。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政府、检察院、法院、人大、纪检监察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市检察院党组紧紧依靠党的领导,高点定位、高层次设计、高标准要求,积极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起草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哈尔滨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月1日在十四届市委全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0次会议讨论通过。该《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是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检察机关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责的支持力度,特别要在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其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公益诉讼重大案件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正确工作方向。
   积极摸排线索,全面整合力量。 市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部署,突出抓好案件线索的摸排和调查工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检察院民行部门起草了《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检察机关内部加强公益诉讼协调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即将通过,用以指导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各基层院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诉讼工作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同时,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协调配合,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线索的来源,强化对线索的排查、评估和管理,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巨大的公益诉讼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8 件,均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强化职能宣传,敢于亮剑监督。 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着力在调动全社会力量上下功夫,着力把全民保护公益的意识树立起来,形成了全市上下共同关注公益、保护公益的良好氛围。 一是 点面结合,公益诉讼宣传主题鲜明。 既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理论层面的宣传,也包括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职责的宣传,还包括人民群众如何依法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方法的宣传,切实把公益诉讼纳入到普法宣传中,增强全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治观念和公益保护意识。 二是 推陈出新,公益诉讼宣传形式多样。 全市两级院民行部门通过在辖区内公园、广场、街道设立宣传点,开展定点宣传;通过组织召开辖区内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法律讲座,开展讲座宣传;通过深入易发生问题地点和单位集中走访,开展走访宣传;通过在政府网站上制作网页,利用微信二维码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工作群”,开展新媒体宣传。 三是精准发力,公益诉讼阶段性成果显著。 仅3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月”期间,共计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5千余份,制作宣传展板20余块,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50余人次,进行公益诉讼讲座5次,宣传中发现有价值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余件。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民行部门共计立案37 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6 件,其中,办理的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案件,涉案金额人民币1亿余元;办理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类诉前案件,涉案林地260余亩,清理垃圾4000余吨,关停污染空气企业7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