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百日攻坚 强制迁出房屋

22.11.2017  05:31

    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某便民市场与赵某昌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赵某昌要迁出应由便民市场占有和使用的经营用房、办公室、食堂、寝室、仓库等(共12间)。2017年9月4日,便民市场向让胡路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吴迪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到涉案北方市场挨家挨户走访了解房屋占有和使用情况,并且逐一张贴法院生效判决书、迁出公告。公告期满,相关人员未迁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11月3日上午九点,让区法院执行局及法警大队执行警务保障中队集结完毕,执行局长邢海东做安排部署,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快速出击、果断执行,该强制就强制,法律权威绝不容觑;二是讲究方法策略、争取和平化解。由于案件涉及十多户业主和案外人权利,影响重大,让区法院出动司法警察20人、警车5辆,另联系辖区公安机关出警5人、警车2辆配合维持现场秩序。

    执行现场周边小商户众多,引起围观,若处理不善,不但不利于案件推进,更有损法律权威,同时多个案外人表示房间是自己从赵某手里租的,租金已经付给赵某,租期未满,拒绝搬出,执行局副局长王洪宇和执行法官吴迪就现场做起案外人工作。经过两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解,案外人终于愿意自行迁出涉案房屋,再通过执行异议或起诉赵某昌等法律途径救济。

    十分钟解决的一碗馄饨面成了执行干警们的午饭,沙发、办公桌成了执行干警的餐桌。就这样,在下午3点,此案涉及的12间房屋终于全部迁出,暂时无人认领的玻璃茶几、沙发等8件物品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12间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