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建11处国家湿地公园 哈尔滨占4处

30.12.2015  12:56

  重新修订的《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规定湿地保护实行名录管理、分级保护,按照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重要性,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黑龙江省现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38处,全省已建41处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2015年我省新建11处国家湿地公园,包括:哈尔滨阿勒锦岛、呼兰河口、北安乌裕尔河、富裕龙安桥、牡丹江沿江、方正湖、尚志蚂蚁河、绥滨月牙湖、西安区海浪河、镜泊湖、绥阳。